A股首份优先股预案昨日出炉,广汇能源(600256.SH)宣布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优先股,不超过净资产的50%。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广汇能源的红淖铁路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广汇能源公告表示,发行优先股可以优化该公司财务结构。截至2013年12月31
日、2014年3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89%、66.68%,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需要补充权益资本以降低资产负债率,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的能力。按照假设50亿元优先股的发行规模,以2014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数,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毕后,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由66.68%降低至58.37%。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含),每股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50亿元。
至于对投资者而言具有最大吸引力的股息率,广汇能源表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票面股息率不高于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优先股的初始票面股息率,同时以优先股发行时的初始票面股息率作为基准票面股息率(采用分次发行方式,以各次优先股发行时的初始票面股息率作为基准票面股息率),股东大会有权根据分红年度盈利情况及市场利率情况在基准票面股息率基础上调整分红年度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
调整方案是:若公司分红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以上(含本数),股东大会有权根据五年期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上浮趋势上调分红年度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若公司分红年度亏损或公司分红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低于分红年度按基准股息率计算的应付优先股年度股息总额,股东大会有权下调分红年度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
Wind资讯数据显示,广汇能源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为8.95%,2014年一季度为8.77%。
同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不设限售期,但转让范围仅限《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优先股转让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与发行环节保持一致;相同条款优先股经转让后,投资者不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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