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债已经不再单纯和“中小企业”绑定出现。4月25日,山东省国资委牵头发行的“14鲁国企债”标志着首只国企集合债问世。
14鲁国企债募集说明书显示,此集合债由山东省国资委牵头三家山东省国有企业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以3+3模式发行,前三年票面利率为7.5%,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4鲁国企债的发行是我国第一家由国资委牵头国企打包发行集合债融资的案例。
募集说明书显示,三家发行人分别是山东鲁华能源集团(下称“鲁华能源”)、山东交通运输集团(下称“山东交运”)和山东盐业集团(下称“山东盐业”),三家分别募资2亿元,主要用于补充资本运营和新项目实施。
此集合债券的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根据中诚信国际的评级报告,此次发行的集合债债项评级为3A,高于三家发行主体的主体评级。三家机构中鲁华能源和山东交运的主体评级分别为A+,山东盐业为2A-,但集合债本身由山东省国资委牵头,同时担保主体是总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的山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评级为3A)。
有债券承销人士表示,此次国资委牵头发行国企集合债,主要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且三家企业所需资金规模也比较有限,因此打包发行集合债比较容易理解。
但另有债券承销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按4月份债券发行情况来看,最终的簿记建档7.5%的票面利率并不如预期,当然比单家企业发行成本还是要低一些,而且债券发行计入税前债券利息在税前支付并计入成本,具有税盾优势。
一般而言,发行集合债的是中小企业,规模比较小,而且中小企业普遍面临银行信贷额度受限、融资成本较高的困扰,而地方大型国企恰恰是挤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原因所在。
此次总资产超过60亿元的三家国企由省国资委牵头并由一家大型国企担保发行国企集合债实属少见。
据知情人士介绍,该集合债发行是2012年山东省国资委的创新性融资项目,本次国企集合债本原计划在2013年下半年发行,但因为2013年下半年市场资金成本不断上行,原本计划的13鲁国企债推迟至今才发行。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债券所融6亿元中3亿元用于三家公司承接技术改造,另外3亿用于补充运营资金需要。
“从资金用途角度而言,银行贷款对资金使用用途的监管比较严苛,但债券融资则比较灵活。”一名知情人士介绍称。
不过省国资委牵头国企进行融资也让有些业内人士产生了资金用途可能会“偷龙换凤”的嫌疑。“不一定是国企缺钱,有可能是为一些平台公司提供的融资便利。”一名债券承销人士对此做法不无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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