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存单是 商业银行或存款类机构发行的市场化定价的存款单证。同业存单作为大额存单的一种,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上面向金融同业机构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数据显示,自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来,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分别发行了首批同业存单产品,并陆续开展了二级市场交易,初步建立了同业存单双边报价做市制度。截至2014年3月末,银行间市场已陆续发行同业存单25只,累计发行金额为687.7亿元,二级市场交易共成交55.8亿元。可以说,我国同业存单市场初具规模,市场影响力逐步扩大。
同业存单作为存款类金融机构以规范的市场化方式进行同业间融资的金融工具,是货币市场上重要的交易品种。央行表示,作为大额存单的先行探索,推出同业存单有利于进一步拓宽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有利于提高同业业务定价透明度,引导和规范同业业务发展,促进银行间市场平稳运行;有利于扩大Shibor运用的市场基础,支持和验证中长端Shibor 的基准性,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
业内人士认为,尤为重要的是,当前我国同业存单市场的稳健发展,将为下一步我国利率市场化顺利推进探索出更多经验。
国际经验表明,发行大额存单逐步扩大金融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一条可行路径,可为下一步存款利率管制的放开扮演探路石作用。
“美联储1973年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成为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重要切入点,大额可转让存单逐渐成为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从而撬开了存款利率管制的缺口。同样,这一货币市场工具也在1979年的日本利率市场化和1994年韩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起到敲门砖的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
“下一步在总结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将逐步推出面向企业、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负债类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央行在这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
“随着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金融市场绝大部分资金价格已实现市场化定价,拆借、债券、商业票据及贷款利率均已放开,央行仅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上限实施管制。下一步推出面向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一方面可为商业银行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最终有助于完成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惊人一跳"。”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
作者:王宇 王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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