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彭晨和齐鲁证券的两方表态相异来看,该事件或已陷入“罗生门”,齐鲁证券并未参与该产品的交易结构,可能仅扮演了代销角色,但事件的具体权责仍有待监管层的确认。
齐鲁证券近一年来与有限合伙类私募基金合作开展的资管项目不少于5只。而在相关业务的推动下,齐鲁证券去年资产管理规模也取得了爆发式增长,截至2013年底,其资管规模超过1650亿元,同比增长367%,而在前述业务激进的背后,或亦有相应的风险隐存。
从齐鲁证券的2013年年报来看,其资管业务颇为激进。截至2013年底,齐鲁证券受托资产管理资金规模已达1650.05亿元,该规模在年初仅为352.95亿元,年内同比增长367.5%;而在同期,券商全行业资管规模的同比增长率为175%。
在齐鲁证券的项目中,亦存在合作私募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的情况。例如在“齐鲁证券嘉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合作方中投信和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中投信和)其成立时间尚不足半年。工商资料显示,中投信和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代表王小青,两名自然人顾群与王小青分别持股70%和30%,成立日期为2013年11月26日,距今尚不足半年,其操作过的融资项目经验亦乏善可陈。
“目前监管层对定向的监管比较严,比如通道业务也要做尽调等,但定向的定位就是单一资金,如果通过有限合伙把定向拆分,实际上也是一种监管套利。”华西证券一位合规人士表示,“之前检查得比较多,把单一资金通过私募拆成多份额也存在争议,估计激进的券商做得比较多。”
在业内人士看来,券商定向资管与部分私募间的此类合作模式之所以存在,与券商资管的投资管制不无关联。
“集合资管的投向限制比较多,而定向除了不能放贷外几乎不受限制。”北京某券商一位资管人士称,“资管突破投资限制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给集合(资管计划)在后端找通道,借道基金子公司或信托公司;另一种则是在前端把定向做拆分,把有限合伙对接定向资管。”
“私募本来可以直接做产品的,找定向做通道一方面确实需要券商帮忙尽调,另一方面也让产品具有一定的"金融机构背景",利于发行。”该资管人士坦言,“许多合伙基金推介时的噱头都是说产品已备案且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但问题是它借你(券商)定向发产品,但项目一旦出事,投资者很可能要来找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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