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工行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我行账户用于比特币交易的声明》,声明表示,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防范洗钱风险,维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从即日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工行账户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工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一经发现,银行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措施。
早前一天,农行、浦发、广发相继发表《关于禁止使用我行账户用于比特币交易的声明》,内容与工行几乎如出一辙。
与此同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7日也发布通知:警告投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存在诸多风险。
实际上,早上3月中旬,媒体曾报道,央行已在3月18日发文,要求4月15日前停止一切比特币交易。受该消息影响,国内各大比特币交易所的价格都直线下跌。
虽然央行在3月21日通过官网微博对上述消息予以否认,但银行近期的连续声明,意味着比特币的风险受到监管层和银行的关注。
央行对比特币的态度已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于去年12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明确表述。《通知》称,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并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报告可疑交易。
而今年4月29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也以专栏形式谈及比特币,强调“从属性看,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央行并提醒,个人出于跟风或者投机的心理持有、使用和交易比特币,可能带来三大风险:一是比特币的网络交易平台、过程和规则等都缺乏监管和法律保障,容易产生价格操控和虚假交易等行为,其账户资金安全和清算结算环节也存在风险;二是比特币价格缺少合理的支撑,容易沦为投机炒作工具,甚至“泡沫破裂”;三是其资金流向难以监测,为毒品、枪支交易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发稿:李铮/古美仪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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