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较大型信托公司的部门经理看来,银监会此次表示的“禁止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与此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并无二意,信托公司及第三方理财公司受的影响,还要看文件的具体执行情况。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在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而一般而言,第三方理财机构在工商注册时归属“服务业”。
“事实上,信托公司从来没有承认过由第三方理财公司推介其信托产品,两者间的资金往来也都是通过租赁等其他方式来实现,所以,这一次也还要看具体的执行标准、严格程度。”上述经理指出。
据了解,信托公司会以“财务公司”等名义,与第三方理财签署协议、划拨发行费用,还有些甚至以租赁为名义等方式划拨费用。一位券商信托业分析师指出,第三方理财代销信托产品,在去年出了较多事情,监管层此举意在明令禁止这些灰色地带。
执行细则规定,要严格执行信托产品营销各项合规要求:坚持私募标准,不得公开宣传;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禁止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切断第三方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的渠道,避免法律风险。同时,基于信托公司私募定位、合规推介、信息披露及客户培育等考虑,信托合同签订原则上应由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当面签署。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若严格执行“99号文”,中小信托公司短期将受很大影响。据了解,大多数中小信托公司虽设有直销公司,但销售能力薄弱,100%依赖于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并不在少数。
上述经理告诉大智慧通讯社,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的直销能力都比较差,只有中信信托、平安信托、上国投等少数几家信托公司拥有较强的直销能力,其他一些较大型的信托公司多通过银行代销产品,只有中小型信托公司多借助于第三方理财销售。
“目前多数较大信托公司的营销渠道还是会通过银行,尽管工行、建行等大行停止了代销,但其他很多银行还是有意愿代销信托产品的。不过对于中小信托公司,很多银行出于风险考量,也不愿意代销其产品,这些公司就只能借助于第三方理财机构了。”上述经理说道。
事实上,银监会一再叫停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理财销售,意在使信托公司自建财富中心、提升直销能力,以有利于信托业的长期发展。
而自建财富中心也已成为行业内公司的重要战略决策。长安信托、方正东亚信托、中投信托、华澳信托、华宸信托等一些信托公司已设立了异地财富管理中心,平安信托和上海信托在财富管理部门之外已经设立了市场营销部门,专门从事产品的营销。
据统计,2012年全年,至少有中融信托、华融信托、外贸信托等13家信托公司将以产品销售或金融理财命名的部门转变为财富管理部门。到2012年末,将产品营销或财富管理职能部门以财富管理命名的信托公司达57家。
一位券商非银分析师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融资型业务只可能是信托业初期的业务主体,长期来讲,信托业还是需要回归本源,实现代客理财的功能,因此资金源、客户源对信托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可见摆脱第三方理财公司而自建财富中心,虽然在短期将对信托公司尤其是中小型公司产生负面影响,但长期将有利于信托业的发展。
“信托行业初始发展时就没有建立自己的营销渠道,很多产品通过银行以及第三方理财去销售,虽然通过这种方式,前几年信托业扩大了市场占有率,但客户资源始终掌握在银行或第三方机构手中。”在一位信托公司内部人士看来,一旦有了自建的渠道,信托财富中心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将胜过银行及第三方机构,便于信托业自身对客户的积累。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信托公司要走向真正的财富管理,还有很多路要走。成立财富管理中心,还仅仅是第一步。
此外,执行细则对资金池清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一是必须尽快推进清理工作,不许拖延,更不许新开展此类业务;二是不搞“一刀切”,而要各家信托公司依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司制宜”,自主自行制定清理整顿方案;三是不搞“齐步走”,而要各家公司遵循规律,循序渐进,不设统一时间表,不设标准路线图,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引发新的风险。
发稿:缪媛娴/古美仪 审校: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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