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14日),记者从国家能源局官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财政局报送《关于申报2013年页岩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的请示》,申请辖区内焦页1HF井等15口井2013年度页岩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5709万元。
“国家补贴是中 央政策支持的一种态度,对地方政府和企业来说是"吃定心丸"。”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郭海涛表示,补贴标准也不会一成不变,国家会根据开发成本的改变而作出相应调整。
据了解,重庆市申请的2013年页岩气开采利用补贴金额,是依据2012年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出台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的通知》来制定的,该通知给出的页岩气开发补贴标准为0.4元/立方米,期限为3年。
重庆提出的补贴申请显示,2013年全年重庆区块累计开发页岩气1.42亿立方米,依据0.4元/立方米的标准,应获补贴5709万元。此外,重庆首次对外公布了针对3个开发单位的补贴金额。
2013年全年,中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在重庆市涪陵区境内投产的13口井已开采利用页岩气约1.33亿立方米,按照政策标准应获补贴5346万元。中石化华东分公司在该市彭水县境内投产的一口“彭页HF-1井”累计开采利用页岩气约108万立方米,应补贴43.2万元。中石油西南油气分公司与壳牌中国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在该市永川境内投产的一口“来101井”已开采利用页岩气约800万立方米,应补贴3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从重庆方面报送的材料可以看出,2013年重庆区块累计开发1.42亿立方米,而中石化的区块开采超过1.33亿立方米,中石油方面仅约800万立方米。
中石油近期也在逐步加大对重庆区块的勘探力度。今年5月,中石油联合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投资成立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意向书。
“重庆市地方财政尚未出台对本地页岩气开发利用的补贴政策。”重庆市财政局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页岩气开采归根到底是市场行为,市场的问题更多应该让市场去解决,地方政府的补贴应更多地向在页岩气开发过程中带来的生态修护费用,以及在页岩气井征地时涉及的居民搬迁、移民等问题带来的社会保障类费用上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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