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称:“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13年9 月代表兴全趋势投资基金就与熔盛重工缔约过失纠纷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日前,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本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1年4月,熔盛重工收购全柴集团触发对全柴动力要约收购义务,要约收购价16.62元。但在2012年8月,熔盛重工以宏观经济不景气为由中止要约收购,在此前后全柴动力股价大幅下跌,造成二级市场投资者巨大损失。 2012年9月,兴业全球基金将熔盛重工告上法庭,索赔1637万元。同年11月5日,该案一审开庭,后判决兴业全球基金败诉。
2013年3月28日,兴业全球基金公司起诉熔盛重工案件二审在江苏省人民高级法院被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发稿:莫莉/古美仪 审校:于丽波/陈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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