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潇枭 北京报道
5月21日,财政部官网公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除了此前试点的6个东部沿海省市,北京、青岛、宁夏、江西4个省市将新加入试点“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行列。
所谓“自发自还”,是指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各试点省市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办法》首次提出引入债券评级机制,并要求地方政府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如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
业内权威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现在各地债务状况、资产负债等基本信息无法获取,已披露的信息质量不高,市场难以评估这些债券的实际价值。此外,各省对于分配的发债额度,多等同于“上级拨款”,具有一定盲目性,资金使用效益是个未知数。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扩展到10个省市,是为了让更多地区摸索债券发行的流程,公开发行的债券成本并不低,债券不是地方融资的唯一途径,也可采用公私合营PPP模式。
引入评级机制
财政部下发通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这十个省市,将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我国从2009年开始由财政部代发地方债券,当年从发行到还本付息,均由财政部代办。2011年开始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到去年共有6个省市纳入试点,但仍由财政部代为统一还款。
今年,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整个流程都交由试点省市自主安排。
根据预算报告,今年地方政府债券总额度为4000亿元,比2013年增加了500亿元。按照以前惯例,各省分配到的额度,基本是在上年基础上略有增长。
除了“自发自还”,今年试点办法的一大亮点在于要求引入评级机制。办法要求,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并及时发布信用评级报告。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指出,此前针对城投债的评级,为地方政府评级积累了经验。因为除了要评估城投公司资信状况,还需综合评估城投公司所在地区的状况。
为配合市场化的发行原则,办法还要求试点省市披露相应信息,如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
中诚信国际政府与公共融资评级部分析师关飞指出,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程度、时点和频率等,也需要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既要公开透明,还要足够规范。
离“市政债”尚远
今年总额4000亿元的地方债券额度,分到各省的额度,相比该省整体的债务额度而言,规模很小。
如在2013年总计3500亿元的地方债券额度中,江苏省分得153亿元;而据江苏审计厅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江苏省各级政府仅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就达到7635.72亿元。
办法虽未对该笔资金的用途作出具体说明,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笔债券资金基本用于当地保障房、铁路交通、水热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或者用于偿还以前债务的本息。欠发达省份江西、宁夏纳入试点,自主发行债券,是否会面临更高的资金成本呢?温来成表示,现在纳入试点的省市不多,近期问题应该不大。但随着有更多省市纳入,市场机制的完善,不同省份面临的资金成本的差距也会拉开。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此前一些试点省份,多选择本地承销商,在债券发行的同时,或明或暗还承诺有其他项目,即债券发行最终的中标价格,并不是其债券的“实际价值”。
业内权威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成熟的“市政债”,是根据具体项目需求来发债。我国目前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对地方政府而言,很像“上级拨款”,资金并没有与具体项目对应上。(编辑 孙小林 赵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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