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与《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监管文件,并同时下发了《保险专业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实施方案》、《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及《保险营销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各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全面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
此次整顿涉及到保险(和讯放心保)中介市场的机构、人员、业务、风险等方面,将6个月零佣金收入、净利润为负、险企裙带、设立或注销异常等五类专业中介机构列为“摸清”对象。
保监会上述规定,三类佣金收入异常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将被列为“摸清”对象,包括:2013年佣金(公估费)年收入低于1万元,且已连续6个月未发生佣金(公估费)收入;2013年1月1日前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中,净利润为负数,且已连续6个月未发生佣金(公估费)收入;由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主要指配偶、子女、父母)通过控股等方式实际控制,且2013年佣金(公估费)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该人员所在的保险公司。
从普通销售人员角度来看,主要摸底下列机构:截至2013年年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含代理制、合同制)人数同比增幅超过100%或者同比减少超过80%,且人数增减超过50人的中介机构;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代理合同但实际未从事业务活动、主要用于协助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保险资金的“虚挂”人员的机构;存在未持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有效资格证书,但实际开展业务活动的人员的机构。
根据规定,保监会将整顿套取佣金、参与虚假退保、虚假理赔等行为,并排查以夸大收益或者保险责任等形式误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且被客户向监管部门投诉达到3次以上的保险中介机构。
对存在业务量快速增长、件均保费高、自保件多、退保量大、客户信息失真等问题的保险中介机构也将进行排查。此外,累计投资款达到其实收资本50%以上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收股东或关联企业的款项达到其实收资本30%以上的中介机构都将被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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