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家明确2014年继续实行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作为托市政策执行主体,中储粮总公司对夏粮收购作出全面部署,以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坚决防止“卖粮难”。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2日发布信息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2014年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30日。为落实国家夏粮托市收购预案,作为国家托市政策执行主体,中储粮就夏粮收购作出全面部署。
针对今年托市预案调整和夏粮生产与市场形势,中储粮总公司强调科学合理选定和布设收储库点。协调地方粮食行政部门、农发行支行共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尽力方便农民售粮。委托收购库点要在显著位置公布国家收购质价政策,配齐检验仪器设备,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政策性收购期间,中储粮总公司将组成专项小组深入产区开展巡查,从严从重处罚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收购资金及费用补贴安全高效运行。根据收购进度及时向收储点拨付收购资金,严禁对农民“打白条”。同时加大非现金结算力度,防范资金风险。中储粮要求全系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据悉,目前主产区小麦长势总体好于去年,如后期不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小麦有望丰收。部分主产区价格已接近最低收购价,启动托市可能性较大。早籼稻插秧基本完成,播种面积同比持平,目前稻谷市场价格较低,预计早稻全面启动托市的可能性较大。
今年小麦、早籼稻托市收购预案,继续由中储粮作为国家委托托市政策执行主体,实行统贷统还。此前,为应对委托收储风险和监管压力过度集中等问题,2013年国家在东北秋粮收购中对玉米、大豆临时收储实行分还政策,以增强地方粮食部门、农发行的监管责任。国家决定2014年夏粮收购仍由中储粮作为收购执行主体进行统贷统还,目的是继续发挥中储粮在国家粮食收购的主力军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粮食调控工作。
作者: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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