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例行新 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近期南纺股份因为连续多年虚增利润而被罚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请问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南纺股份是否应该退市?
邓舸说,经核实,2012年4月28日,南纺股份披露了2011年度报告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06年至2011年连续六年亏损。据此,2012年5月3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对南纺股份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此后,公司公布的2012年、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连续两年盈利,由此,公司未出现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形。
他介绍说,现行股票上市规则未将追溯重述导致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连续亏损作为直接退市情形,是按照平稳推进上市公司退市、妥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原则,结合退市制度实践经验而进行的综合考虑。
邓舸说,追溯重述导致的连续亏损通常是偶发的、突发的,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公司公告追溯重述后的财务数据披露前,并不知道公司存在退市风险。如果公司股票直接被暂停和终止上市,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而言,将缺乏必要的缓冲和准备。
发言人说,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多元化和常态化,证监会将从资本市场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教训,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推动相关退市制度的改革措施。
他表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将丰富退市的内涵,为依据自身发展战略、利益等考虑,有自主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可操作的路径选择;同时,针对欺诈上市的重大违法行为,明确证券法关于重大违法暂停上市规定的操作性安排,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场。
此外,改革还将着力于保持退市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抑制绩差股炒作,增强市场的有效性,同时改善退市的内外部制度环境,维护公司稳定、投资者稳定、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
作者:赵晓辉 陶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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