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5月25日电(记者帅才)今年年初,湖南省岳阳市纪委按照分级设置、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两级统一在银行设立“5910廉政账户”,并向社会公布。记者从岳阳市纪委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449.64万元,其中上交“5910廉政账户”226.11万元。
据岳阳市介绍,廉政账户的适用对象为全市县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按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个人在办理廉政账户交款时,需要用实名或者“本人姓氏+身份证号6位尾数”的方式存入;单位在办理廉政账户交款时,用单位或者上交者的名义存入。
岳阳市规定,公务人员对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必须自收礼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将现金实名交存相应的廉政账户,或者如实登记、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个人上交的礼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应建立工作台账,在15日内将现金交存相应的廉政账户。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不在规定期限内上交的,经查实后,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目前,廉政账户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室管理,每季度集中结算一次缴入同级国库。业内人士指出,廉政账户的设立为干部提供了主动上缴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礼金的渠道。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科学管理、使用廉政账户资金仍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专家建议,定期核对廉政账户资金的收入、结存情况,财政部门对廉政账户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监察机关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对挤占、挪用资金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作者: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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