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理财数据分析员 刘振盛 上海报道
如果你想买信托产品,口袋的资金却又不够100万元或300万元,也许你会想到拉上亲戚、同事或好友等熟人凑“份子”。随着互联网金融演变,这些事情开始在陌生人之间进行。
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2014年以来,多家信托、资管产品分拆的平台开始上线,它们提供的产品门槛低至100元、2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也高达8%至9%左右。大致模式是,中小个人投资者将零散的资金委托给网站平台,由后者去购买相应信托、资管产品。但是操作细节上,又各有差异。
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海波提醒,信托、资管产品拆分模式,肯定违反监管部门对这类产品合格投资者的要求,未来可能会面临高风险产品损失蔓延至承受能力弱的中小投资者,以及平台道德风险两个问题。
变异资金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这些信托“拆分”平台基本在2014年开始陆续涌现,它们的幕后控制人,多来自第三方理财机构。信托100的运营机构是财商通投资(北京)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实际控制人傅佳欲曾在诺亚财富分管金融渠道工作。
亿百润的运营商是亿百润投资顾问(北京)公司,注册资本金仅100万元,控股股东是上海钜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后者是上海地区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董事长胡天翔曾在杭州工商信托任职。
投资者购买门槛上,除了梧桐理财网是2万元起购外,亿百润和信托100都是100元/份。目前购买信托类产品基本都需要100万元或300万元起步,即使部分类似货币基金的资金池信托产品,认购门槛最低也在20万元。
另外,信托公司要求投资人必须是合格投资者,即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投资一个信托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金融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个人或者夫妻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分别超过20万元、30万元。
证监会对资管计划的合格投资人的要求,主要是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而上述拆分平台对投资者的资产门槛基本都没有条件限制。许海波认为,合格投资人的设置,是监管部门为信托这类高风险、私募产品设置的风险隔离墙,而通过拆分,正使得风险穿透这堵墙,将更多中小的投资者卷入其中。另外在“凑份子”买理财产品方面,银监部门也早已三令五申禁止。
从销售的产品类型来看,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是拆分平台共同的选择,另外信托100和亿百润还涉及信托计划。且每款产品拆分规模上限都在100万元左右,最高的信托产品达到150万元。
如信托100正发行的民生信托锦盛7号新湖果岭股权收益投资信托,募集金额100万元,预期年收益在9.50%。上线时间在5月28日下午5点多,截至30日上午募集进度为56.23%,仍剩余4377份。
不过4月16日,中国信托业协会曾声明称,信托100网站违反《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且要求信托公司要继续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的信托活动。
另外,信托100的如意存还开展类似资金池模式的配置操作。投资者的资金进入托管账户后,将按照一定比例投向两个项目,一部分是1-3年期的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收益率在8%-12%之间;另一部分则是每周可开放赎回的现金管理类信托计划(如中航信托的天玑聚富)。
每期如意存产品的期限则设置与1-3年期的信托产品期限相同。如果投资者持有到期,将获得1-3年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收益;提前赎回本金获得的收益按天结算,具体参照天启328号天玑聚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益标准,约在5%-7%。
许海波表示,这类平台在监管上也存在尴尬。因为监管部门只能禁止信托、基金子公司在销售时如此操作,而第三方平台通过与投资者之间的委托理财关系,然后再由其出面购买产品,表面上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但实质上并非如此。另外监管部门也难以查处这些平台。
互联网金融天下无敌?
事实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研究发现,这些网站平台除了都是将信托、资管产品份额从100万元拆成小份的共同点外,其他幕后的操作模式各不相同。
在信托100平台上,投资者先与平台的运营商财商通投资签署委托认购协议,由后者集合一定规模资金后,代为与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购买产品。
有的交易平台则是提供个人持有的信托、资管产品收益权转让服务,每次转让标的都不超过49份。亿百润虽然并没披露其幕后的运作模式,但是此前有公开报道称,它是先由亿百润先与信托或基金子公司签订产品认购计划,再将产品重新进行期限和收益的分割,转售给中小投资者。
如它推出的短期资管第45-1号-钱隆学府资产管理计划、短期资管第40-1号-钱隆学府资产管理计划两款产品,资金投向其实都是福晟。钱隆学府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前者只有94天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规模为150万元;后者则是363天,年化收益率达到8.5%,规模为100万元。
面对信托行业协会的声明,信托100的回应是它们业务本质是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既不非法,也非信托,因此不接受“非法信托活动”的帽子。但它又表示,监管规定中对合资格投资人的认定原则,信托100将自觉开展内部合规性审查,如有违反,将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调整。
许海波认为,这类平台未来存在两重风险的可能,一是信托产品的市场风险,这类平台在信息披露不可能很充分,容易对投资者形成误导,甚至是欺骗行为。一旦产品端出现风险,就会迅速传递给更多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就会带来更严重的纠纷发生。
二是平台的道德风险,类似于许多最近1年“跑路”的P2P平台,一旦发生平台关门卷款的事情,就涉嫌变相非法集资、诈骗。(编辑 付玉)
作者:刘振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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