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随着大连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大连实德债务重组人、实际债权人哈尔滨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和集团)持有的华汇人寿和铁岭银行的股权归属已经明晰。
2012年3月,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因涉案被采取司法措施,其掌控下的大连实德巨额债务问题一直在解决中。相关部门明确规定:事关大连实德的债务纠纷案件,均移交至大连中院受理,实行“三缓一集中”原则,“没立案的暂缓立案,立案没审判的暂缓审判,审判没执行的暂缓执行。”
据知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实德的债务重组人主要以人和集团为主。自2012年10月,人和集团介入实德的债务重组后,已投入资金68.7亿元(加利息计75亿元),清理债务70%以上。目前实德债务危机已经得到有效的解决,所有的工厂正常生产运营,5000多员工无一因债务重组原因失业下岗。
此前,大连实德产业布局以化学建材业为主,涉足家电产业、金融保险业和文化体育产业等板块。
公开资料显示,实德系的金融企业股权资产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华汇人寿60%股权,铁岭商行35.89%股权,生命人寿10.79%股权(总计9.12亿股)、大连银行5%股权(总计2.05亿股)、以及鑫汇村镇银行(大连银行发起组建的村镇银行)15%股权(总计0.15亿股)、景顺基金1%股权(130万 股)等等。
其中,华汇人寿2011底成立,有六家原始股东,分别是沈阳煤业、人和公司、富德公司、三德公司、瑞德公司,万朋公司;前四家分别持股20%,后两家各持有10%。铁岭银行注册资本金为20.006亿元,股东有人和公司、新蓝置业、富德公司、三德公司,前两家持股分别为19.94%,后两家持股分别为7.97%。
在重组债务过程中,人和集团发现,2012年6月,北京元金盛世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元金盛世)与实德签订的《债务重组框架协议》,约定元金盛世以52亿元的总价款,取得华汇人寿100%和铁岭银行55.82%的股权。然而协议签订后,元金盛世至今只支付了2亿元定金,却掌握富德公司、瑞德公司和新蓝置业的全部股权及其持有的华汇人寿30%股权和铁岭银行27.91%。同时还计划以新蓝置业的名义获取人和集团持有的华汇人寿和铁岭银行的股权,以及沈煤公司持有的华汇人寿的股权。
据此,债权人人和集团认为,上述协议全部无效,元金盛世无权处置其它股东股权,且对价款并未按时实际到账。2013年3月18日,原告人和集团一纸诉状,将被告元金盛世告上法庭。其间,大连实德也因元金盛世只是一个为取得其金融股权而刚刚注册成立的公司,且违约在先、无支付能力等原因,于2012年11月通知元金盛世,解除《债务重组框架协议》。
经过近一年的审理,2014年3月10日此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5月30日下达判决书(《(2013)大民三初字第123号》)。判决书显示,此前元金盛世与大连实德的《债务重组框架协议》涉及处置原告人和投资持有的华汇人寿股权和铁岭银行股权的协议内容无效;同时,确认解除《债务重组框架协议》的其他部分,并返还元金盛世及其关联公司现持有的北京富德、大连瑞德和新蓝置业的全部股权。
“123号”判决书下达,意味着华汇人寿和铁岭银行股权之争尘埃落定,阻碍两个金融机构发展的障碍已被清除。
据知情人士透露,自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实际股东已着手召开董事会,商议华汇人寿及铁岭银行的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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