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至29日,湖北省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汉召开,审议了《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草案)》等6个立法项目。湖北省林业厅厅长刘新池到会作了关于制定《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草案)》的说明。委员们就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刘新池在会上指出,制定《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对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进林业规模经营,保障林农合法权益,规范流转程序,防止国家、集体资源资产流失。
委员们认为,制定《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草案比较成熟,框架很好,条款简洁,内容全面,对于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提供了法规依据。
按照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一审结束后,根据委员们提出的修改意见,省人大法规工作室将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拟于今年7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发稿:秦婷/曹敏慧 审校:彭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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