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人寿因虚增实际资本而遭保监会暂停新业务、新设机构、新投资后,其在投资性房地产上的激进估值也正在被监管逐一核查。这意味着,如果正德人寿被查出利用公允价值发虚增其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来提高其偿付能力,将遭遇第二轮行政处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对正德人寿具体虚报资本的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正德人寿分别收到7亿和5.8亿的基础建设补贴资金,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不得计入当期损益而应计入递延收益,但公司违规将其全额计入收入这部分虚增资本12.8亿,此外,账龄超过12月的其他应收款为非认可资产,但正德将该部分资产约15.3亿,按照80%的比例计入其认可资产。所以扣除违规认可的资产后,该公司2014年1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8.084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
正德人寿接到监管函后,对可能造成的集中退保风险表示担忧,同时停止开展新业务的处罚将导致公司现金流收入大幅下滑,仅靠续期业务维持收入。
保监会上述人士表示,对正德的查处是经过偿付能力委员会制度化、程序化操作做出的决定,且公开透明,“并非针对哪一家公司”。
面对正德担心可能遭遇的集中退保风险,一位监管内部人士分析称如果真成为最后一根稻草,最差还有保险保障基金接管,并不会造成系统性风险。
监管对偿付能力查处确实有逐渐严格的趋势。这与保监会推动行业市场化改革,退出机制研究探索有一定逻辑关联,并且为偿付能力监管转型在逐渐铺路。
据统计,从2013年至今,除正德人寿外,还有2家寿险公司因为偿付能力不足而被保监会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
2013年3月,针对幸福人寿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保监会于3月8日对幸福人寿下达了自3月20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2项监管措施。监管措施施行1个月后,幸福人寿完成8.84亿增资,偿付能力重新达标,保监会依法解除了对幸福人寿采取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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