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面上,上海新梅6月12日晚间公告,因公司股东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14年6月12日向公司提交了《上海新梅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履行完毕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6月13日起复牌。
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指出,在公司主业停滞的背景以及大股东设置了诸多反收购条款下,他们期望通过股东身份,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排除未来1年内对公司进行重组,同时,其拟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
此前,6月9日晚间上海新梅公告,6月9日,公司接到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通知,称该公司于2014年6月6日与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甘肃力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兰州鸿祥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63,523,486股,占总股本的14.23%,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而上海新梅原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1.19%股份。
发稿:杨涛/何巨骉 审校:肖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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