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在融资方出现付息难题后 ,其积极催收利息,并视情况采取了资产保全等措施,“随后,本公司将对查封资产进行处置变现。”
对于该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融资方难以兑付本息的原因,公告表示,融资方主要经营业务为林权资产的并购整合及各类林木的采伐,主要经营收入来源为林权资产的转让增值收益和各类林木的采伐及其他林产品收入。由于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调整削减了林业采伐指标,公司日常运营受到一定影响;加之在宏观基金下行等压力下,国内林权交易市场活跃度下降;而借款人为实现上市目标等而盲目扩张,特别是多方高成本举债,导致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
就在同一天,西藏信托一只林业信托贷款集合信托计划亦被宣布展期。6月14日,ST景谷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曾于2013年同意由西藏信托设立“西藏信托—景谷林业2期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向公司发放信托贷款1.4亿元,目前该公司已偿还4000万元,但尚有1亿元未还,经与西藏信托协商一致,同意将1亿元于2014年6月13日到期后展期至2014年12月30日。
对此,业内研究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对于工商企业信托项目,需要高度关注四类工商企业可能存在的资金链断裂风险:一是处于行业整体经营困境或者行业发展呈现资金密集型特征的中小企业或者民企,诸如钢铁、房地产、煤炭等;二是企业业务过于多元化且都尚未形成有效现金流的企业,尤其是一些盲目追求规模大中型企业;三是一直处于高负债、高杠杆经营状态的企业,尤其还涉及民间借贷;四是商业信用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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