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函下发21天后,离保监会给出的增资时限只剩最后一个工作日(6月30日)。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正德人寿”)仍未拿出明确解决偿付能力问题的初步方案(详见本报6月23日《暗战“年度黑马”正德人寿:一轮监管行动揭开的公司治理败局》)。
相反,6月27日,正德人寿发布了本月针对保监会的第四份公告:除仍然坚持公司今年一季度偿付能力为182.66%外,还发布了2013年10月起保监会现场检查组约谈公司人员的部分语言摘录。
数小时后,保监会给出回应:根据内部人士举报,保监会检查组针对正德人寿开展现场检查,根据相关工作规程,保监会递交了检查通知书,出示检查证,申明公司权利义务,持证上岗,双人执法。
检查组至今仍在公司驻扎,没有明确的撤出时间表。“问题复杂,不仅要检查公司本身,还涉及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取证,需要一定时间。”27日下午5点,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该次检查经得起各方面监督,也经得起历史检验。他认为正德人寿公示中的语言摘录系“断章取义,混淆是非”。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股东人士处获悉,自19日通报会后,正德人寿数位股东与董事层几经沟通,已决定本周末在北京召开股东沟通会,此前意见不合的股东们需要在最后时限与公司管理层商讨出恢复偿付能力等决定公司未来走向的对策。
蹊跷的是,就在商定好的沟通会召开前夕,正德人寿突然发布上述公告,原定沟通会是否能照常进行不得而知。
僵局在看似有化解进展之际又再生变数。
了解上述沟通情况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股东增资的条件很大可能是要改组董事会,尤其涉及董事长去留;如果管理层与股东沟通不能一改此前僵局,那么只能由现有董事层找到能全盘接手的新股东。
保监会方面称,截至6月27日晚仍未收到正德人寿报送的任何申请召开关于增资事宜的股东会申请材料。30日后若正德人寿仍未拿出整改方案,保监会称,“不会对公司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坐视不管,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根据最新中国保险(和讯放心保)法相关规定,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可以采取责令增资,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向股东分红,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等10项监管措施。而对于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者违反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情况,保监会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增资股东会不设限
去年10月保监会检查组进驻正德人寿后,对意图相互人事罢免的股东会和董事会都做了一定限制,“有明确重要议题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例如商讨解决偿付能力方案等,并不受任何限制,反倒是我们鼓励的。”一位保监会参与此事的内部人士称。
正德人寿27日公告称,公司曾于2013年11月底向保监会提交召开董事会报告,未获得检查组同意,此后4次申请,董事会内容包括学习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审议2013年度各项报告等。
6月6日监管函下发后,正德人寿在13日-17日一共向保监会报过6次增资方案材料,“两页纸反复不断报送,没有附件,最离奇一次是17日报送的文件,要求监管层16日前给回复。”
上述监管人士认为,正德人寿从2006年成立至今,已有数次增资扩股经历,应当明确知道增资扩股的申请材料需要哪些附属资料,包括股东决议、验资报告等证明文件。
保监会27日表态,如果正德人寿提出召开商讨增资事宜的股东大会,“保监会是支持的,但遗憾的是至今未收到相关申请”。
6月19日,保监会向正德人寿所有股东、董监高管理层通报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虚增实际资本,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等违规行为。
首先,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不得计入当期损益,而应计入递延收益,正德人寿在2011年至2012年共收到地方政府12.8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应该计入递延收益,但其违规将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虚增了实际资本12.8亿元。
另外,根据现行偿付能力规定,账龄超过12个月的其他应收款为非认可资产,正德人寿违规将账龄超过12个月的15.3亿元的其他应收账款按照80%的比例计入认可资产,虚增了12.24亿元。
扣除上述虚增的实际资本后,正德人寿2014年一季度末的实际偿付能力充足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2014年6月6日保监会对正德人寿依法下达2014年8号监管函。
财会部相关负责人27日称,这两项虚增科目核查无误,不排除正德人寿还有在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上将继续拉低其偿付能力的情况。
多重经营危机
股东与董事僵局持续不解,正德人寿经营层也面临多重危机:业务结构、渠道、产品单一。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公司业务主要依靠销售高现价短期产品,该类产品的规模保费占比接近100%,并且99%是通过银邮渠道销售。同时该公司退保金居高不下,2013年退保金超过110亿,接近全年规模保费收入。
据监管层内部人士称,该公司成立8年来,如果剔除年报中虚假报送部分,应该是持续亏损的,而并非年报中公布的盈利。
正德人寿违规操作并不止于此。2013年6月,正德人寿因未按规定提取近5亿元准备金,虚列营业费用48万元等违规行为,被保监会采取过罚款、对高管警告等多项监管措施。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证实,保监会在19日通报会中,还透露了正德人寿涉嫌以非自有资金出资用于弥补公司设立和部分增资时的资本金缺口;涉嫌提供虚假报表、报告、文件和资料,包括虚列运营报表资金,报送虚假股权转让协议等;涉嫌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违规违法问题。
但保监会尚未对此类问题采取进一步行政措施。一位内部人士称,在现场检查中,只有在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问题上,保监会有毫无疑义的确凿证据,且有权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问题。“其余涉嫌违规违法问题,还有待保监会甚至其他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和核实。”(编辑 韩瑞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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