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8日电(记者郑钧天、龚雯)由商标纠纷引发的诉讼,近年来在IT和通讯行业屡见不鲜。值得注意的是,自“IPAD”商标案后,国内企业对于商标权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近期,中美“高通”的商标之争风波再起,这出被业内称为“蚂蚁斗大象”的戏,无疑将再给中外企业上一课。
美国公司并未申请“高通”商标
在全球移动芯片领域炙手可热的美国Qualcomm公司(以下简称“美国高通”),是国际通讯业巨头。然而,美国高通在中国使用的“高通”商标申请一直未获批准,因为在此之前,中国已存在一家以“高通”命名的高科技企业—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通”)。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宇宙提供的资料显示,1994年起,美国Qualcomm公司开始在中国申请QUALCOMM商标,当时其在中国使用的汉字字号为“卡尔康”;且在2010年前,该公司并未申请过“高通”商标。1998年美国Qualcomm进军中国后,逐渐开始以“高通”字样作为其产品和服务的商标。2001年,美国Qualcomm在中国成立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和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将“高通”作为其企业字号的翻译。
公开信息显示,美国高通公司自1998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业务发展十分迅猛。美国高通越来越意识到商标归属权的战略意义。
上海高通半导体公司董事长程儒萍也向记者证实,2010年,美国高通开始申请注册高通第9类与第38类商标,但由于中国高通举证该系列商标已被其注册并持续使用,美国高通的申请至今未获中国相关部门批准。
中国高通如今在市场很难识别
程儒萍表示,尽管美国高通在华商标申请注册未果,但是凭借其在业界不可撼动的影响力,依然使用着中文译名“高通”。在美国高通的盛名之下,中国高通品牌如今在市场很难让人识别。
据了解,同属通讯行业的中国高通成立于1992年,系我国第一批民营高科技企业。程儒萍出示的材料显示,自1993年10月21日注册第一个“高通”商标开始,截至2013年9月21日,中国高通在四大申请类别,先后注册7个商标。
程儒萍说,长期以来,我们疲于应对Qualcomm的干扰,花费了大量精力和资金,以至于无法做好主业。
新华社记者就此向美国高通求证,但对方并未对此作出回应。
新《商标法》如何处理受关注
2014年4月,中国高通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就美国高通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一案提交诉状。5月,上海高院正式立案受理。
对于中国高通的诉讼,美国Qualcomm在发给记者的回复邮件中表示:“公司已获知此事,并于近期收到了相关法律文件。公司会在法律的框架内予以配合。”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商建刚认为,“中国高通在先申请、在先注册高通商标,证明中国高通有在先的商标权利;另外美国高通商标侵权证据确凿。这是本案两大关键证据。”
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正式开始实施。法律界人士认为,从规范性文件到行政法规再上升到法律,新《商标法》给商标权利人给予了更高层次的法律保护。上海交大策略与危机管理研究所执行所长苏建诚教授认为,与以往不同,新法第五十八条的构成要件是“误导公众”,这使商标权利人要求制止侵权时提交的证据要求不一样,新法需证明对方有主观故意。
对中国高通维权一事,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洪涌清表示,知识产权是国家竞争力,本土企业应以此为鉴,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郑钧天 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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