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时两年的立案调查后,证监会终于详细披露了新中基(000972,收盘价3.44元)的财务造假案:公司利用隐形空壳公司和非关联的中转过账公司,连续多年虚构购销业务。在2006年~2011年6年间,新中基累计虚增收入6.6亿元、虚增利润2.2亿元。证 监会由此决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给予处罚。
证监会终开出罚单
今日,新中基公告,公司已于7月7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2006~2011年期间连续虚构购销业务,累计虚增收入6.6亿元和虚增利润2.2亿元。鉴于此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新中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个人处以罚款。
处罚书显示,经证监会查明,2006年1月新中基通过隐蔽出资,设立了空壳公司天津晟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晟中)。天津晟中成立后,先从新中基采购番茄酱,再销售给新中基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中辰)。
2007年~2010年,新中基再利用非关联企业新疆豪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豪客),先从天津晟中采购番茄酱,加上应缴税款与新疆豪客获得的纯利润后,再转手全部销售给天津中辰。相关证据显示,新中基利用非关联企业新疆豪客中转与过账,货物基本不动,交易仅仅是仓单的转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中基2006年造假规模最大,当年虚增收入3.16亿元,虚增成本2.25亿元,虚增利润9085.55万元。更为严重的是,2006年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138.57%,直接导致当年利润由亏损变盈利。此外,2007年~2010年新中基累计虚增收入3.44亿元,合计虚增利润1.29亿元。
处罚决定书指出,新中基上述行为违反了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因而给予上市公司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决定对新中基时任董事长刘一、总会计师吴光成、总经理文勇等7人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罚款。
负担沉重 “翻身”堪忧
近年来,受番茄酱行业整体低迷的影响,以番茄制品深加工为主营业务的新中基早已亏损连连。
今年4月份,新中基公布了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亏损3.66亿元。面对糟糕的业绩,新中基在年报中表示,公司生产的番茄酱产品数量较少,资产利用率较低,资产闲置较多,分摊费用较大,致使番茄酱生产成本居高不下。
实际上,新中基已陷入债务缠身的泥沼中,并进入破产重整阶段。5月份,因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基番茄)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进出口银行提起诉讼,中基蕃茄目前尚未支付进出口银行本金5414万元以及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19日,中国建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就曾以贷款未还为由起诉中基蕃茄,诉讼涉及中基番茄5130万元的贷款本金以及537万元的贷款利息和罚息暂未还款。另一家新中基控股的子公司内蒙古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也于2013年8月因贷款合同纠纷,被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提起诉讼,涉诉金额达4800余万元。
在业绩巨亏和债务纠纷的压力之下,新中基去年年报提出2014年的经营目标为扭亏为盈,如今看来其“翻身之路”依然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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