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方面做互联网金融创业的时候是非常激动,但是由此带来的监管的问题,法律问题、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这些问题是人类以前所没有经历过的。”2014年7月6日,华人著名经济学家、耶鲁大学终身教授陈志武在《赢在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作出如上表示。
他认为,当余额宝这样的产品出现问题的时候,他对中国人的损害将非常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因为互联网金融到来,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是遇到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到底怎么样保护余额宝和其它各种“宝宝们”千千万万上亿几个亿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这个时候一个是监管,监管部门必须得要介入,我们做互联网金融创业的时候是非常激动,但是由此带来的监管的问题,法律问题、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这些问题是人类以前所没有经历过的。
他觉得,有些专家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可以吧每个人的信用记录搞得很清楚,这使金融交易中的欺骗欺诈空间非常小,这种说法不完全对。我们生活中诚信很缺失,欺诈很普遍,一下因为互联网被改变,千万不要迷信这个,道理很简单,你怎么知道那些大数据都是准确的呢?大数据来源不同互联网公司,本身就意味着给提供操纵大数据的人有很大的机会,我可以贿赂互联网公司,大家千万不要相信互联网提供的大数据能帮我们一劳永逸,没那么简单。
在法制方面,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集团诉讼可能会是一个必须要推出来的一个法律的手段,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我这个假定,倒不是真的说余额宝有问题,假如那一天余额宝出现问题,侵犯投资者权益,一个多亿投资者权益都受到侵犯,这个时候还只允许个人诉讼,而不允许集团诉讼,这是一个什么意思呢?如果一百多亿的投资者都想要去诉讼,如果只允许个人诉讼,就变成多少个诉讼案子,一个多亿的诉讼案子,而在中国全国范围之内,
我大概粗略估算一下,大概有2900个法院,一个亿的诉讼案分摊到2900个地方法院分别受理,平均每一个法院会有3.4万多个诉讼案,即使这些法院一年365天每天都不休息,每天都得要处理100个左右的诉讼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余额宝,这样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给法院给法制给诉讼给投资者权益保护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今天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到来,使投资者数量级发生很大变化,我们发现不管在法院诉讼程序、监管规则方面等等,金融交易者权益保护角度来讲确确实实带来的挑战非常多。
对监管对法律法制的要求跟以前比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到底我们是不是能应对这个挑战,到最后我觉得制度层面、法制层面,目前来看,我们看到的行动并不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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