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经调查发现,江西新余市垃圾总量呈上升趋势,垃圾中的有机物或可燃物含量亦 呈增加趋势,客观上对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投建规模提出了相应的调整要求。
因此,公司计划将建设规模由原“垃圾处理量为250吨/天的2条垃圾焚烧线,1台7.5兆瓦的汽轮发电机组”调整为“垃圾额定处理量为300吨/天的2条垃圾焚烧线,1台9.0兆瓦的汽轮发电机组”,调整后仍然采用炉排炉工艺,并预留二期建设用地,一二期总机组容量由原“12 兆瓦”调整为“15兆瓦”。
该项目的投资金额也将由2亿元调整为约2.40亿元,其中拟使用江西永清环保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投入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增资注入的超募资金5000万元,合计1亿元,其余1.4亿元资金公司另行自筹解决。
公告指出,调整后,该项目年均可处理垃圾28万吨,年均总收入为4843万元,利润总额可达2374万元。年收入较此前规划增长10.32%。
公司方面认为,该调整符合实际市场情况,尽管投资总额的增加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项目筹资成本,但根据预算,调整后项目的整体经济指标优于调整前,此次调整具备经济可行性。
永清环保主营业务为烟气脱硫脱硝,2013年起成功拓展固废市场,相继签订了江西省新余市和湖南省衡阳市垃圾发电项目。据公司董事长刘正军此前在网上业绩说明会时透露,新余垃圾发电项目预计2015年下半年投入运营。
发稿:沈栋琴/曹敏慧 审校:曹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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