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指引》显示,呼叫中心座席、数据中心、合规风控系统等辅助系统也将于9月完成测试、完善与验收,正式上线时间为10月。
大智慧通讯社从一位券负责港通业务的券商人士处了解到,上交所7月25日正式发布了上述《指引》,对券商的港股通业务做了详细的规划。该《指引》由上交所与5家券商合作完成,其中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组织架构、第三部分实施计划由海通证券负责; 第四部分经纪业务方案由中信证券负责;第五部分结算方案由中信建投证券负责;第六部分合规与风险管理、第七部分会计核算由国泰君安证券负责;第八部分技术实现方案由广发证券负责。
该《指引》规定,证券公司应明确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交收。港股通交易实行“净额、分级、担保”的结算原则,采用人民币为统一币种结算。《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确定港股通业务的牵头部门,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相关部门应包括但不限于:经纪、结算、运营、信息技术、风控、合规等部门。
同时,《指引》要求,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业务,需要开立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应当为参与港股通交易业务的投资者在柜台系统中开立资金账户,用于投资者港股通交易业务结算资金的存放,以及资金流水明细的记载,投资者可以沿用已在A股柜台系统开立的三方存管资金账户。证券公司应当接受投资者委托,向中国结算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港股通业务证券余额,以及港股通业务的交易申报。投资者可以沿用已开立的沪市A股普通证券账户,并在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
发稿:常银玲/古美仪 审校:胡庆/陈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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