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继勇 杨志锦
实习记者 周伊雪 王 青 北京报道
又一家跨国企业正在被中国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反垄断调查,不过这次执法机构不是发改委或商务部,而是国家工商总局。
7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官方网站的消息证实了市场的传言,此前一天,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福建、湖北、江苏、重庆、河北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被检查人员包括微软公司副总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市场、财务等部门相关人员。工商执法人员复制了微软公司部分合同和财务报表,提取了电脑、服务器中储存的内部沟通文件、邮件等大量电子数据,查封扣押了2部工作电脑。但是,微软公司以部分主要待检查人员不在国内、北京或联系不上为由,使这次突击检查并未完成全部检查内容。
在传言被证实之前,截至美国东部时间7月28日16时,微软的股价已下挫1.19%,当日高开低收,收盘价为43.97美元。
之前,对外资反垄断调查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负责,国家工商总局之前所涉足的案件相对较小。
不过此前,工商部门也突击调查一些跨国企业的中国公司,但具体调查内容不详。
微软已被立案调查
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这次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早在6月份就已经开始。
2013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根据企业举报进行了核查,其主要方式包括约谈微软公司和有关企业,微软公司还提交了相应的报告。
核查针对的问题是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这些情况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
国家工商总局认为,经过前期核查不能消除微软公司上述行为具有反竞争性的嫌疑。于是,根据法律规定,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信息称,微软在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倪光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微软系统和办公软件源码没有完全公开,比如说一些接口信息不够公开,第三方软件和微软的系统很难兼容从而很难进入市场;另外,微软在销售系统和软件时也搭售一些播放器和浏览器挤压了第三方软件进入市场的空间。”他认为,微软滥用自己在Windows操作系统上的优势地位,两者都导致了不公平竞争。
微软在此前因为类似的理由被欧盟调查。2008年1月,欧盟委员会对微软公司发起两项反垄断调查:一项针对的是微软公司Office办公软件等产品的兼容信息披露问题,另一项针对的是微软公司在Windows中“捆绑”微软的IE浏览器问题。
“中国可能是吸取了国外反垄断的经验,无论是信息不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还是搭售,都是反垄断的对象。”倪光南说。
倪光南还介绍,按照反垄断的要求,微软需将系统和办公软件信息公开,将搭售的软件剥离,否则中国政府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在欧盟的案例中,微软由于没有按照欧盟的要求公开源码而被欧盟处以数亿欧元的罚款。
7月28日,微软公关部相关负责人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微软致力于创造产品来满足客户对功能、安全和可靠的要求。我们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并回答相关问题。
一位不愿具名对外经贸大学的反垄断专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称,《反垄断法》中规定了三大块的垄断行为,分别对应了工商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各自在反垄断问题上的主管范围。
其中,工商总局主要管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为特征的垄断行为;发改委主要管涉及价格方面的垄断行为,如企业签订垄断协议支配市场价格;商务部主要管经营者集中,即企业并购方面的垄断行为。
但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的行为较难判断。一般程序是经举报或主管部门发现,通过各渠道取证,立案、调查涉嫌企业,并进行专业性分析,最终来判断对市场竞争是否有影响。以此确定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但是,对于市场地位的认定较难,尤其是涉及到微软在中国有诸多的盗版用户。
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称,目前案件在调查中。
强势微软
今年初,上海博科软件总裁沈国康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举报,微软在反盗版过程“暴力执法”:在不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带领工商总局的人突袭公司,查封公司,终止公司员工正常办公。
“这是微软的习惯做法。”沈国康说。他称,在同一园区另外一家世界500强公司也受到了来自微软同一待遇。
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方兴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他也收到多家企业反映类似的情况。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日常业务中,微软在谈判中一贯比较强势。他称,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在服务器端的操作系统只能使用微软的操作系统,采取租用形式,费用相当之高。如果被微软发现使用其盗版产品,则赔偿费很高,并且被要求每年都要去买正版软件和服务,费用很大。
游云庭分析,微软在个人用户上除了预装电脑软件外,很难有别的收费项,因此对企业客户采用强势的维权态度,收费很高。
在业内人士看来,“打盗版”是微软在中国的盈利模式,也是微软在中国的路径依赖。
微软1992年进入中国,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按照微软在海外的经验,可以向企业等机构用户买软件授权收费,也可以向普通消费者买盒装软件收费。但这一模式在中国遇到了挑战:无论企业用户还是普通用户,都愿意用免费软件。
微软错估了中国国情:中国当时的消费能力尚未与世界接轨,无力承受每套上百美元的费用,大多数用户被迫使用盗版。最后,盗版成为产业,微软海外销售思路推行更难。
后来,微软历任总裁都用反盗版大棒获取可怜的营收。直到2002年,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PC市场,但据一份内部报告称,微软在中国市场的收入不到整体收入的1%。
就在2002年,微软与中国计委签订62亿元人民币合作计划。上述计划在唐骏和陈永正任内,62亿合作计划全部投资到位。
微软62亿人民币的收获有三,一是政府的支持,包括打盗版的支持;二是政府机关和国企的微软软件全面正版化;三是包括联想,方正,同方,TCL数十亿美元的采购大单。
另外,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去比尔盖茨家做客。这被视为微软在中国的重大胜利。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微软在中国打盗版越来越粗蛮,通常由微软带队,工商部门人员随行,直接查封公司。
微软法务部和律师事务所合作,在全国打击盗版,然后高价要求对方赔偿或买软件,这部分收入占比很高。
北京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甄庆贵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认为:通过打击盗版进行销售产品的方式不止微软,日常工作中这种案子很常见,实际上这是一种知识产权滥用的形式。
但形势正在变化,6月份,工商总局起草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但正式出台时间还不明确。(编辑 谭翊飞 张凡 申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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