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意义,提高门槛,分类监管,提倡自律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正在加速成型。
据P2P(网贷)行业有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开会,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进行沟通交流,包括其在内的各自代表性企业都出席了会议。
该与会人士称,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表尚未明确,估计今年年底有望出台。
提高准入门槛
根据坊间流转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为服务实体经济,一方面要支持其在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个体领域发挥作用,一方面也要限制其野蛮生长、防止金融风险。
监管方式上,互联网金融将按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保险等进行分类,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
有业内人士表示,央行负责第三方支付、银监会负责P2P、证监会负责众筹,已是普遍共识。
“实际上,《指导意见》不构成监管,具体细则还得归属部门起草。”天使街股权众筹平台联合创始人刘思宇对本报称。
第三方支付层面,根据坊间流传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此举被业内人士视作倒逼第三方支付回归小微支付的定位。
今年3月,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正是对个人支付账户的转账、消费额度设限。
P2P层面,在最近的一次公开讲话上,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银监会正研究P2P监管规则,将尽快推出,最主要是不能搞资金池,更不能去挂担保公司。业内由此认为未来P2P“去担保化”将成为趋势。
众筹层面,众筹平台原始会市场总监张璞对本报表示,近期证监会针对股权众筹召开监管细则方面讨论会,多方众筹公司参与了会议。
刘思宇对本报表示,证监会在近期召开的股权众筹监管细则研讨会上,确定了10项内容,包括实物与股权分开、暂定为非公开发行、基本同意融资中介租用其他流量平台或者频道。
此外,对于众筹的监管思路,还包括特定对象是平台内的注册会员、资金找银行托管、支持线上和线下结合经营、投资锁定期限为1年等,同时明确众筹本质为服务中小微企业,“两头小”——融资主体小、投资者小,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补充。
真格贷联合创始人卢仝对本报称,其自监管部门得到消息,《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恐影响市场上的创新行为;总的来说政策还是开放的,监管仍以行业自律为主,重点在于平衡风险和创新。
庾力不久前曾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研究制定不能一蹴而就,目前仍然需要行业的自律管理。”
在监管自律方面,可能将依托新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未来要设立互联网金融网站,有可能需要先申请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才能申请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资格。
“央行条法司设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报民政部审批,很快将成立。而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是监管步骤的第一步,随后协会将牵头行业的指导意见。”6月,庾力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我们的《互联网金融通讯》双月刊将出版,及时对政策导向进行宣传。”
有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雏形已成,目前第一批会员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会员。
定位“传统金融的补充”
与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一脉相承,地方上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探索也引发广泛关注。
7月21日,上海市市长杨雄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促进上海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
会议表示,互联网金融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鼓励金融创新、坚持营造发展环境、坚持规范健康发展,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整合各方资源、突出培育重点机构、突出加强风险防范。
第三方支付机构汇付天下市场部总经理沈娟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汇付天下和部分互联网金融行业代表参与了近期上海市针对互联网监管的闭门会议。
沈娟称,会议上强调不能轻视“山寨”和“草根”令人记忆深刻。会议强调,要从人才、创新、信用、配套体系、法制等环境因素着手,营造适宜产业发展的环境;要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明确经营“底线”、监管“红线”,支持行业自律,加强防控行业风险。
不能轻视“山寨”和“草根”,表明上海对互联网金融意义的认可。快钱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指导意见》里更是定位“互联网金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希望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个体领域发挥作用。
据媒体报道,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意义的阐述中,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强调传统金融是主流。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因此仍需要加强监管。
业内人士普遍的观点是,《指导意见》将明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是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经济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公平竞争和监管自律。
今年号称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回顾顶层设计之路可以发现,决策层强调监管,但也一再肯定互联网金融的意义。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互联网金融第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健康发展”成为关键词。
“两会”期间,对于当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金融领域“鼓励科技的应用”,过去的金融监管政策和调控等各个方面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金融,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
今年4月,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表示,央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指导意见》,这份意见作为“顶层设计”,将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制度基础。
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是支持、观望。“在观察中逐步规范。”庾力表示,未来还是由央行负责互联网金融总的规则制定。他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普惠金融的特质,对中小企业融资有一定帮助。因此,监管部门要引导其健康发展,不能一味打压。
(本报记者洪偌馨、杨芮、张菲菲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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