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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搜狐财经主办的2014“新经济 新金融”高峰论坛?广州站的活动于7月30日在广州举办,主题为“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本次论坛结合华南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围绕“风控”、“创新”、“监管”多个热点话题进行深入阐述并探讨。在主题为“监管不明,P2P未来走向”的圆桌讨论中,几位国内P2P行业从业者表达了自己对于监管的看法,对于准入门槛、信息平台的定义以及去担保化的要求,是P2P行业从业者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对频频爆出的P2P跑路问题,大家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人人贷创始合伙人杨一夫认为,P2P行业出现诸如跑路等问题是正常的发展阶段所必然遇到的问题。参照美国市场来讲,美国银行每年也会有几十家银行倒闭,也会有七、八十家新的银行成立,但随着行业的发展,需要形成循环过滤的过程,让行业形成有序竞争的状态。他认为,对于国内的市场,对于其他的金融机构而言,类似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人人聚财创始合伙人&CEO许建文则坦言,中国P2P行业今天存在很多的问题,包括很多的诈骗、虚假的出资等等。他寄希望通过监管可以将这些根本没有任何从业能力或者是没有从业意愿的人从市场上清理掉,让具有风控的公司突围出来。
玖富创始人兼CEO孙雷则认为,跑路只是P2P行业中的一个现象,不能代表这个行业。就像电话时期出现电信诈骗,网络时期出现网络诈骗一样,是行业发展的必然伴随产生的问题。而他也认为,在很多P2P跑路的案例上,大部分只是穿了件P2P的外衣,实质是网络诈骗。
高榕资本创始合伙人高翔则认为,P2P行业有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初期是有风险的,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但当很多人上了这个平台,用了这个平台后,效率才会越来越好,风险才会得到控制,初期一定会经历这样的阵痛。
“从监管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在从业资格、从业资本金的要求和安全性方面要设置相应的门槛,将经营严重不足的机构尽可能的过滤出去,从而让市场进行充分的竞争。”杨一夫谈到,“我们希望在个人债权市场上,监管可以尽早尽快的推出。”
而对于未来走向问题,大家普遍认为征信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P2P行业的发展,许建文坦言,个人的征信包括资产负债、个人信用,房和车,包括统一的房产登记制度都不完善,银行负债方面,在各个银行和小额公司的负债是怎样的,都不知道,以及学历和社保等都是割裂的,因此关于个人风控系统是非常困难的。
而针对P2P是否应该提供担保的问题,孙雷认为,P2P平台一定要去担保化,否则就是死路一条,也没有成长空间。他认为,P2P首先是平台化,做中介不做放款机构,跟房产中介没有什么区别。同时必须要真实性,不能有虚假的标的。而且必须是点对点,各个环节要透明。另外要小微化,不能做大,做大了以后,可能会引起传统金融机构的反弹。同时还要有约束力,只要沾金融的边,就要保证安全。
以下是论坛实录:
主持人:
搜狐财经执行主编安克伟
讨论嘉宾:
高 翔:高榕资本创始合伙人
孙 雷:玖富创始人兼CEO
许建文:人人聚财创始合伙人&CEO
杨一夫:人人贷创始合伙人
安克伟:关于P2P监管的问题,可以说,目前这个行业仍然处于“无规则、无监管、无准入”三无行业。那么从行业经营者的角度看,国内P2P行业存在哪些风险?监管应该从严还是应该从松?为什么?
杨一夫:我认为风险来自于两类,互联网金融行业本身是新的领域,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过程中,很多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有一定的真空地带,因此导致一些机构抱着投机的心态进入到这个领域,这样的机构进入到行业中后,出事是不可避免或者是早晚的。
有一些人想做一些事情,自认为自己能做一些事情,但不具备长期经营的能力,遇到意外事件后,或者是经营上小的失误后就会出现跑路的情况。目前的情况,从微观来说,已经进入新的阶段,我认为这是正常的发展阶段。参照美国市场来讲,美国银行每年也会有几十家银行倒闭,也会有七、八十家新的银行成立,从而形成循环过滤的过程,让行业形成有序竞争的状态。对于国内的市场,对于其他的金融机构而言,类似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从监管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在从业资格、从业资本金的要求和安全性方面要设置相应的门槛,将经营严重不足的机构尽可能的过滤出去,从而让市场进行充分的竞争,我认为门槛还是需要监管部门来设定,这就是我的看法。
许建文:我个人认为,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金融行业都是有监管的,美国有几万家银行,也是有监管的。任何涉及到社会公众的行业,都是有监管的。尤其是资金不是自己的钱,涉及到老百姓的钱,政府就要履行监管的责任,包括美国的麦道夫做了几十年股票投资,结果最后发现是骗子,因此需要监管。不管怎样,对P2P未来的监管是必然的趋势,没有监管的话,一定会天下大乱,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中国P2P行业今天存在很多的问题,包括很多的诈骗、虚假的出资,通过监管可以将这些根本没有任何从业能力或者是没有从业意愿的人从市场上清理掉,让具有风控的公司突围出来。
安克伟:很多P2P公司跑路的根源是在那里?
孙 雷:先谈谈P2P的风险,跑路只是行业中的一个现象,不能代表这个行业。我一直认为跑路的问题非常的正常。原来没有电话的时代,大家都在线下进行欺骗的行为,有了电话后,就有了电信诈骗。到了网络时代,又出现了网络诈骗,也有跑路,P2P后,大家做同样的事情,也出现了跑路的情况,因此我认为跑路就是欺诈的行为,在各行各业都充斥着。互联网金融有一条红线是不允许非法集资,我好奇的是,又有那个行业允许非法集资?我们看到P2P跑路的事情上,只是穿了件P2P的外衣。
但P2P的行业风险不是仅通过风控部门可以控制得了的,风控部门多么厉害也无法控制风险,为什么这么说?风险分为宏观风险和微观风险,宏观包括行业不明朗的风险,还有经营周期。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没有经历过经济拐点,如果经济到下行周期的时候,用IT技术都不管用。国内整个P2P行业中经历经济周期以及金融风险的公司不多,因此大家要提高警惕,我们是有这样痛苦的过程,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也总结了一些方法。另一个宏观风险是流动性的风险,前面的嘉宾也谈到了。流动性风险是非常大的,现在很多公司跑路,一种是主动跑,一种是被动跑,后者就是流动性出现了问题。
还有微观的风险,信用审核以及投资标的的风险等。还有人员道德和操作的风险,员工有没有道德风险的问题,这是很重要的问题。还包括技术安全的风险,你做网贷的,网络是否会受到攻击,是否有系统可以分离,保障客户和资金的安全。因此网络的风险不是风控部门可以做得到的,只能控制一个标的,不能控制一个体系。P2P公司建立后,从CEO到整个团队到整个环节是风控体系,而不是风控政策。
监管可能会保护垄断企业或者是少数企业的利益,这不是监管的本质,监管的本质不是保护垄断,而是保护大众消费者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碰到消费者资金安全的时候,一定会非常的严格。而我们也非常高兴的看到一点,监管层对整体行业是包容和开放的,监管的本质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希望越变越好,这样欺诈跑路的现象就会减少。
安克伟:在你看来,P2P行业光靠监管是不够的,还需要投资者教育、自身风控和法律的完备。
孙 雷:监管部门只能解决备案的制度,不能发牌照。各行各业都在进行监管,还是会有很多的问题,还需要行业的自律,投资者的教育等等,从法律维权的角度来说,如果一家公司倒闭后,这个平台上所谓的债权,借贷双方的权益谁来保护?我拥有债权,但是分散于五湖四海,只是监管是不够的,还需要法律界、行业协会和大家互相的自律。如果大家各做各的,例如有人骗贷,到各家P2P平台去贷款,银行间的信息是互通的,但是现在各家的P2P是不知道的,这也是我们存在的风险。
高 翔:其实,今天众多的嘉宾中,我是最轻松的,大家都是从业人员,我们是来找项目和投钱的,因此算是旁观者。从我们的角度来看这个事情,过去我没有太多的参与金融峰会,我不知道行业发生的初期,是否仔细考虑过P2P的概念?今天大家讨论金融的时候,讨论P2P的时候,好象变成了顺口的代名词。
刚才也有嘉宾说,现在有4000多家P2P,但P2P的概念最早不是从金融开始的,我们在2001、2002年做风险投资的时候,最先接触的就是另一种“P2P”的投资,当时是电脑上下载的P2P,当时带宽比较慢,需要借助各自家里电脑网速的力量,这样下载得更快,因此P2P是点对点的系统。从系统的角度来讲,一定有一个过程,不会说10台电脑就可以达到一亿台电脑下载的效果。刚开始做P2P的时候,他们开始做的是P2SP,点太少了,必须从Server中寻找带宽,这样才会保证效率和更快的速度。当网络发展到比较大的时候,很多的个人电脑安装了他们的软件后,才开始了P2P。
虽然我说的内容跟今天讨论的内容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我认为P2P是一个系统,应该是由技术手段驱动的。一定是从小到大的过程,初期是有风险的,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当很多人上了这个平台,用了这个平台后,效率才会越来越好,风险才会得到控制,我们一定会经历这样的阵痛。
在那个年代有很多P2P的软件,今天大家知道的就是迅雷等少数的几个用P2P做下载的软件,他们是重复的下载,他们的效率才可以解决问题。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未来的P2P如果借鉴原来的互联网计算看金融,未来应该是只有三、四家大的P2P平台,才可以解决风险或者是系统性的问题,这是我的观点,谢谢!
安克伟:您谈到的P2P概念,监管层已经将此定义为网络借贷,因此交给银监会来管,而美国则是由证监会来管的。从监管层划定的底线来看,将P2P定义为信息平台而非信用平台,人人贷符合这样的模式吗?
杨一夫:监管最理想化的做法是建立清算公司,就象券商一样,做第三方的监管,做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统一的匹配,但现在看是不现实的,建立这样的系统,难度比较大。例如证券不可能编一个项目,强行的交易股票。这就涉及到我们如何监管信息流动的问题,例如有人借款,但是这个钱没有进入到公司里面,而是进入到机构老板的帐户,这就是一种风险。我们一方面考虑监管,一方面跟相关的机构探讨监管的方案,如果建立监管中心的话,不会完全的杜绝虚构交易的模式,但我们可以让虚构变得更加的难,其次是所有的事情都要事后可以追究,这就是监管要考虑的事情。
我们在合规的前提下,也会考虑客户的感受,如果完全撒开腿,看到机会就往前冲的话,就会存在风险。金融行业本身就是法律法规和风险性很高的行业。实际上在2012年7月份的时候,我们曾跟基金公司进行调研,考虑共同推出一个类似余额宝的产品,后来放弃了。因为如果在不伤害用户的感受情况下,让用户有很好的体验,而且前提是合规,不出现瑕疵,就需要第三方支付,或者是很大程度上伤害用户的体验。因此我们做不到,支付宝就可以做得到。后来我们考虑找一家第三方支付合作,不久之后监管又出现了。
安克伟:人人贷可以定义为一家金融机构吗?
杨一夫:我们是一家类金融机构,我们希望监管明确细则和司法解释,目前我们没有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的规则。
许建文:实际上这个问题应该理解为互联网金融真正可以做什么,我们用互联网的工具解决传统金融很多的问题。在座的各位都有余额宝,现在6000多亿的规模是否有理财经理?目前是没有的,但是传统的银行是有理财经理的。互联网金融解决目前的低效,或者是对小微客户服务不足的问题。互联网金融提供了高效的服务,或者是比银行的效率更高。
今天的P2P就是这样的,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获取资金的效率更高。线下获取借款客户的效率是比较高的,但今天的人人贷都比传统的线下贷款的效率高很多,传统是靠业务员、销售员发传单和打电话,就象传统的卖保险,靠打电话效率更高,这是互联网发挥的第二个优势,获取贷款用户端的时候,我们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降低整个金融链条的成本。
给客户做风险定价,原来传统的银行端做大银行,央行也有针对企业的信用评估系统。今天绝大部分P2P是专门做小微企业,平均借款是几万元,但放眼望过去,没有信用评估体系,央行关于个人的征信系统是没有的,对于个人的征信系统几乎是没有的。我们都在想,是否可以搭建互联网的征信系统,例如打分卡或者是信用积分系统,但没有政府强力的推进,征信系统是很难做的。
例如个人的征信包括资产负债、个人信用,房和车,包括统一的房产登记制度都不完善,再例如银行负债方面,在各个银行和小额公司的负债是怎样的,都不知道,以及学历和社保等都是割裂的,因此关于个人风控系统是非常困难的。谁有相应的信息优势,谁有大量的数据,谁就会在系统风险定价方面有优势。
互联网金融应该发挥最大的优势,就是获客和获资金的优势,将风控交给掌握数据和掌握风险溢价的人,这就是我的出发点。互联网金融应该坚持做好信息中介的角色,如果参与风控的环节,就是在做信用风险,哪是不是应该像银行一样,必须缴纳一定的资本金?这是未来政府在监管方面,应该考虑的工作,这是我的看法,谢谢。
安克伟: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指导意见有望近期出台,结合前期的银监会表态来看,对于P2P的意见,有明确划定P2P平台不得做负债不得提供担保,这个定义合理吗?另一方面,现在大多数P2P平台都在宣传保本保息等等,但从媒体人观察的角度来说,P2P平台上享受20%-15%收益的投资人们,现在仅仅承担着跟定期存款一样的风险,这样的情况合理吗?
孙 雷:我们跟监管层沟通这个问题,我认同你的看法。现在来看,P2P行业暴利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仔细看已经不赚钱了,因为资金成本在这里。人员成本在这里,运营成本在这里,如果出现坏帐就不赚钱了。认为P2P很暴利的说法我个人是反对的,前几年这么说还是可以的,但是从2014年开始,利率已经非常的薄了。如何将行业有序的发展,因此要有担保方,这是被逼无奈。本金就是一、二亿元,有了担保就做不大,你为客户提供无风险的中介投资的话,就会导致畸形的发展,最后会让行业越来越难发展。P2P平台一定要去担保化,否则就是死路一条,不去也没有成长空间。
我们作为从业者对监管的了解,对于银监会划定的四大红线,我的理解:
首先是平台化,你做中介,不是放款机构,不能是放贷机构。如果是放贷机构的话,就要纳入小额贷款公司的范畴内监管,我们就是中介,跟房产中介没有什么区别。
必须要真实性,不能有虚假的标的。
必须是点对点,各个环节要透明。
小微化,不能做大。我们是草根金融,屌丝化金融,做大了以后,可能引起传统金融机构的反弹。
要有约束力,监管部门怎么约束我们的行业,出了问题后怎么办,因此要设定一些门槛,如果说搞个几十万元就可以做P2P,这样是不行的,必须要有相应的门槛。我们接触很多的风险投资基金对此问题是非常看重的,互联网看重流量,我们看重的是安全性,只要沾金融的边,就要保证安全。
杨一夫:我们跟监管机构沟通也算是密切的,关于去担保的事情,监管层有明确的意向。你自己给自己担保是不可以的,拿什么担保?如果拿资本金担保的话,要达到10倍以上,如果没有的话,靠什么保证安全。对于第三方对资金或者是借款方提供担保是允许的,但也出现新的问题,P2P做的都是小微企业的担保,这也是符合P2P产生的初衷。在这样的基础上,如果做小额担保的话,担保公司如何一个个保证你的项目?这个通道到底是谁的?是P2P平台的还是担保公司的?如果不在这个通道的话,成本就会大幅度的上升,定价还要考虑风险承担,还涉及到担保公司为你进行担保成本。
另一种方式是担保公司直接为平台提供担保,从可行性来讲,算是可行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不是足够的创新思维,也会变相的增加成本。实际上担保后,如果你还不起的话,担保公司也还不起,你也还不起担保公司的费用,最后价格毫无疑问就会转嫁给借款方。但从可执行性来说,这种方式可能会略强一些,这是对担保的看法。
我们目前的做法是,人人贷每笔交易达成的时候,会提取一定的佣金放到帐户内,我们将帐户内的资金托管在招商上海分行,每个月会进行披露,让用户自己选择,是否愿意在我们的平台上投资,我们的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准则有明确的一条,风险准备金用完了以后,只有新的资金进入后,才会按照顺序发放。当用户看到风险准备金下降或者是停止上升的时候,就知道危险的存在,我们是靠这样的方法进行提示的,并不是刚性的。
P2P要有这样的思维,用户、客户和理财人要知道你的钱放在任何的地方都是安全的,包括放到银行。每个人为什么不愿意将资金放到小银行,就是担心不安全。P2P服务于行业的监管,我们希望在个人债权市场上,监管可以尽早尽快的推出。(搜狐财经/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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