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清理整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整顿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加大对银行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严格督促各商业银行规范收费行为。
记者31日从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获悉,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分别向该机构报送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清理整顿相关收费的报告。
中国银行表示,该行已迅速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决定自8月1日起,一是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二是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三是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四是取消公司融资服务条件变更手续费和支信通手续费。五是取消票据融资咨询服务费。六是明确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费一律由银行承担,严禁转嫁客户。七是为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个客户提供一个免费帐户,免收年费和帐户管理费(含小额帐户管理费)。
同时,中国银行在总行已全部取消对一级分行中间业务收入单独考核的基础上,要求各一级分行对辖内机构考核方案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保留中间业务单项考核的,必须全部取消,从源头上杜绝“息转费”行为。中国银行总行要求各分行高度重视,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执行监管及总行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对收费治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对一级分行绩效考核中设立专项指标,对内外部检查中被处罚的,从严考核。同时,对今年以来的服务收费全面自查,重点对“七不准”、“四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彻查,严禁违规收费行为或不合理收费行为,发现问题就地整改。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董事长和行长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该行决定自8月1日起,加大服务收费减免优惠力度。一是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二是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三是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四是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代理同城票据交换信件传递费、单位大额现金存款清点费、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电子账单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五是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包括降低柜台、ATM及电子渠道的异地转账、跨行转账、异地取现、漫游汇款、资金归集等费用。六是为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个客户提供一个免费账户。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农业银行测算说,上述费用减免措施合计一年让利约100-110亿元。同时,农业银行还调整了本行有关考核政策。一是总行下调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目标,二是取消对一级分行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顾问、信息咨询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多项业务的考核,并要求分行对辖内机构考核方案严格清理,从源头上杜绝息转费行为。三是对内外部检查中最终认定的不规范经营问题,在考核收入上双倍扣除。农业银行还进一步强化了收费管理制度约束。实施涉企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制度,明确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降不升。强化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要求。建立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对客户投诉及时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等监管要求,严禁触碰各项服务收费“监管红线”。坚决查处违规行为。严禁分支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一经发现,对照禁令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作者: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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