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已过去近一年,但余波未了。
据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将于今明两日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件此次涉及的61名原告均为个人投资者,原告代理律师有4名。对于这些个人投资者的起诉,法院单个受理,合并审理。
总案值或超1000万
据了解,本次合并审理的61宗光大内幕交易案件有4位代理律师,其中严义明律师代理33件,许峰律师代理16件,林嵘律师代理8件,王智斌律师代理4件。
“61宗案件总案值或超过1000万元。”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嵘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据了解,林嵘今明两日代理的案件有8宗,案值近100万元。
据今年4月份光大证券“8.16”事件主角——杨剑波诉证监会案,“8.16”当天光大证券曾多次向交易所及监管部门通报交易情况。对于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的责任认定应如何划分问题,林嵘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光大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是信披第一责任人,在案发当天上午交易程序错误导致股市异动的情况下,非但未及时披露,反而在中午发布声明误导市场,责任不可推卸。
林嵘透露,今明两日的原告皆为个人投资者,“其他投资者尚在观望,如果判决结果有利于投资者,第二波诉讼主体的原告将是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单个受理 合并审理
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被证监会界定为内幕交易之后,因A股市场集体诉讼制度的缺位,使得相关投资者的诉讼进程处于停滞状态。
“本次虽然有61名投资者同时起诉,但只能算单个受理,合并审理。”林嵘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证券时报记者查询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现,上述61个案件皆为单独列示,并未合并成一个案件。“最高院曾就此案给过意见,可以单独诉讼,也可集体诉讼,但上海二中院为保证第一批投资者诉讼办案质量,采取了单个受理,合并审理的方式。”林嵘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
林嵘向证券时报记者出具的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显示,今明两日案件案由为“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投资者有做证券的,有做期货的,入场时点也各不相同,交易模式也不一样,案件复杂性可见一斑。”林嵘说,单个受理有利于保证案件质量,为后续审判提供范本。(梅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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