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5日讯,虽然距离新华保险爆发“帕拉迪”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此次风波并未消停。由于受帕拉迪集团资金链断裂、总裁陈若彬携款潜逃而导致本金“打水漂”的投资者正在与新华保险展开“维权”的拉锯战。
据大智慧通讯社获悉,周三(4日)
有十五六名“帕拉迪”事件的受害者集体到新华人寿位于上海北京西路的客服中心展开“维权”:挂着“新华保险,还我养老血汗钱”字幕的横幅要求约见公司领导解决问题。现场甚至来了警察,但随后离开了。“新华保险总是拖着,赖着,不解决问题,一个多月了还没有进展。”一位参与维权的受害者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他自己就是在新华保险营销员的误导下买了帕拉迪的理财产品,22万元打水漂了,现场十五六个受害者加起来大概是2000万。
然而新华保险却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这些客户是和帕拉迪签署了合同,与新华保险并无关系,希望警方早日将“跑路”的陈若彬逮捕,或许能返还一部分客户的损失。
公司行为OR个人行为
销售误导是保险业始终存在的诟病。不得不说,业务员的违规行为很容易导致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失去信任,阻碍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帕拉迪是谁?陈若彬何其人?一场近似于去年泛鑫保代美女高管跑路的“剧情”再次上演。新华保险上海的业务员卖了一个金融产品,还赶上领导卷钱潜逃的风险。
大智慧通讯社从上海工商局注册资料获悉,上海帕拉迪集团有限公司则注册于2013年12月3日,注册资本金10亿,法人代表为邵翔。不过据现场维权人士介绍,新华保险是从2013年4月、5月期间开始向客户兜售“帕拉迪”的理财产品,至今今年5月事发前一个月还在兜售--按照时间关系,去年4月、5月期间上海帕拉迪集团有限公司还并未注册成立呢,如何就已经有理财产品销售了。
大智慧通讯社还在上海工商局查阅发现,还有一家名为帕拉迪(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2年11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娟。注册地点是嘉定区嘉新公路835弄25号6幢1076室。与上述上海帕拉迪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嘉定区嘉新公路835弄25号8幢1245室相隔不远。
此外,大智慧通讯社发现,还有帕拉迪(上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帕拉迪(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帕拉迪(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法人代表要么为邵翔,要么为李娟。
上述资料显示,在帕拉迪集团CEO陈若彬逃逸前半年,其法人代表已经不是本人。不过据公开资料显示,卷款而逃的陈若彬此前是帕拉迪俱乐部主席、中国俱乐部新经济发展联盟主席。
对于这么一家形式复杂让外界难以琢磨的公司,这些受害者如何轻易地相信了新华保险营销员的“忽悠”而买了其理财产品呢?
“首先是承诺的收益率较高,年化收益率达到12%,其次是我们是新华保险的老客户,新华保险营销员告诉我,帕拉迪经过了新华保险的认定,是双重保险,也是对老客户的特别关照。”上述维权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
这也是其将维权目标紧锁在新华保险的原因,是新华保险的营销员误导客户买了帕拉迪的理财产品,现在帕拉迪CEO跑路了,新华保险马上在没有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将涉事的营销员开除了,撇清关系。
在维权的受害者看来,新华保险应该对此事负责,认为这是公司的事情。“整个光明营业部,从普通营销员到经理都在销售第三方理财,还时不时举行个客户活动,分享理财经验等,这些公司怎么可能不知道?”上述受害者告诉大智慧通讯社,现在光明营业部已经被关闭了。
而另一方面,新华保险也有苦说不出。据该公司北京总部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公司和代理人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因此制约能力有限。有些离职人员还冒充在职人员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也有些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合起来做一些违规的事情,往往防不胜防。
最重要的是,受害者买下的理财产品是和帕拉迪签的合同。“新华保险的人自己怂恿我们去走法律程序,状告新华保险,但是我们的钱都已经赔进去了,请不起律师啊。”上述维权人表示,买帕拉迪产品花的都是自己的养老钱。
新华保险也表示无奈,这些客户是和帕拉迪签署了合同,与新华保险并无关系,希望警方早日将“跑路”的陈若彬逮捕,或许能返还一部分客户的损失。
高危理财汹涌来袭暗藏“陷阱”
诸如新华保险“帕拉迪”封闭,是由于想客户误导销售了第三方理财产品。
第三方理财本来是指那些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一般不代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但是,由于发展迅猛,这种在欧美发展了多年的理财模式在国内却良莠不齐,亟待进一步规范。
6月底,就在新华保险“帕拉迪”封闭爆发时,保险监管部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其业务人员参与销售非保险类理财产品行为进行全面自查,着力规范和清理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行为。
“上述文件主要是由于新华保险上海分公司被爆出有营销员替其他机构卖理财产品了,而且出现了问题而下发的。”一位大型险企保险业内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现在其他公司的还没有发现。
然而本质上,仍然是由于在客户在不太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利用高收益的诱饵,误导消费者迈入了资金打水漂的“陷阱”。毕竟在年化收益率至少12%以上,甚至达到20%、30%,确实能将不少投资者的贪婪欲望给套住。
有报道称,近半年多时间爆发的十大风险理财案例中,至少已将45亿元资金卷入,这些产品的形式包括有限合伙理财、P2P、民间高息借贷等。
当然,涉及到了保险,不管是保障型的,还是理财型的,都免不了受销售误导的影响。
“合同书上的条款那么多,根本看不懂,出于老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在营销员的推荐下就买了,一开始是买了10万元,今年加了12万元。”上述维权者表示。
当然新华保险也承认并对外宣传,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最直接的损失不仅在于客户为购买第三方理财产品而退保产生的经济损失,更在于公司品牌声誉的损失。因此,为保证公司永续经营发展的需要,除严格执行保监会监管要求外,还要求险企自律。
虽然新华保险在维权人看来处理问题时“拖着,赖着”,但此次“帕拉迪”风波确实引起了高层领导的关注并对此反映强烈。
据大智慧通讯社了解,7月初,新华保险召开了由总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和分公司班子人员总计130余人参加的合规经营专项视频会议,康典董事长参会并做讲话,此外,还在全系统第三方理财产品风险专项工作会议上,康典对有效防范违规推介第三方理财产品提出明确要求,严禁销售误导、规范行业自律、开展风险自查,制定关于各类客户活动的管理规范和制度等,及时处置各种隐患。
可以肯定是,受害者的维权还将继续,此次“帕拉迪”风波仍将持续,至于受害者的2000万损失如何挽回,新华保险如何处理,大智慧通讯社将持续关注。
有分析人士指出,更重要的是,对于公司,是品牌声誉的损失,对于保险,是行业形象的毁坏。如何规避销售误导和提高消费者投保素质,也是急需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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