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将推出多项通 用航空扶持政策***
在2014亚洲公务航空大会及展览会上,民航局副局长王志清表示,民航管理部门将在年内推出多项通用航空扶持政策。
事实上,目前除《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在征求意见外,《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也在通航全行业征求意见。若两政策发布,将对通航企业产生重大利好。
据悉,本次修订主要包括调整准入条件、规范运营管理、拓展通用航空服务领域、保护消费者、加强持续监管、强化法律责任六大方面。
在“市场准入”上, 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调整准入条件,支持投资设立通用航空企业。比如,取消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作为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前提条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了申请人 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取消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原有的筹建认可环节,充分简化经营许可程序;不再要求企业设立时的两架航空器均为完全所有权,调整为一架拥有完 全所有权,另一架可采取租赁方式引进,以此减轻企业设立时的资金、成本压力,同时支持国内飞机租赁业的发展。
同时,降低部分项目准入条件,将空中游览由甲类调整为乙类,将航空器代管、私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等项目由甲类调整为丙类,相应降低了购置航空器自有资金额度的要求,方便更多的投资人开展上述项目。
在“拓展通航服务领域”上,新增了“电力作业”、“跳伞飞行”等经营项目;将“公务飞行”修改为“商务飞行”,避免因社会认知问题产生的干扰;将“通用航空包机飞行”修改为“通用航空运输包机”,并在名词解释中明确其运输功能属性,厘清与公共航空运输的关系;增加对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外国通用航空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原则性规定。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07年颁布,2010年民航局首次启动了对原规章的修订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向行业内征求过意见。据悉,此次是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对原稿进一步修改,第三次面向全行业征求意见。
***《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正在全行业征求意见***
通航产业权威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透露,《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目前正在通航全行业征求意见。
上述人士表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低空空域按照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和目视飞行航线进行分类,在管制空域 内的飞行计划申请由目前的起飞前15小时缩短为起飞前4小时提出。此外,该意见稿就未来我国真高1000米以下低空空域的管理使用进行了详细、有实操性的 规定,将成为未来我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
上述人士表示,《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现意味着低空空域改革进程的加快,正式文件有望在年底前出台。《规定》的出台将为未来《全国低空空域划设方案》提供依据,随着低空领域开放,通用航空市场将真正打开,行业也迈入高速发展期。
随着低空开放的改革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通航发展。现阶段低空开放进程提速,首当其冲的便是低空空域的分类划设、低空航图的公布、空管、通信和导航配套体系的建设;空管、通讯导航与机场配套设备,以及通用航空运营维修培训业务最先受益。
A股市场上,通用航空概念 股包括川大智胜(002253.SZ)、海特高新(002023.SZ)、中信海直(000099.SZ)、威海广泰(002111.SZ)和四创电子 (600990.SH)等。
发稿:闵婕/曹敏慧 审校:朱琼华/周煊
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