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贷资产证券化推出至今已有十年,监管机构对资产证券化的态度一直比较“暧昧”。特别是企业资产证券化方面,实际业务操作一直走走停停。
上周五,证监会发言人邓舸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取消行政审批,未来业务主体将从证券公司扩展至基金子公司并引入备案制,对基础资产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本报从业内获悉,自去年底券商专项资管计划被叫停以来,券商手中已经积累了大量资产证券化项目,预计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重启之后,将出现券商、基金资管项目的集中放量。
融资新选项
企业融资可以选择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在资产证券化放开之后,企业的融资选择将增加一个选项。
从走走停停,到取消审批采用备案制,证监会在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去年3月,证监会曾推出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与此前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不一样,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是公路收费权、门票收入等等。
“今年年初,证监会有关部门暂停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审批,原因有几个方面。”市场资深人士汪杰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分析称,由于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有关基础资产破产隔离、资产真实出售等核心问题尚没有具体法律文件支撑。
同时,2013年3月份证监会出台的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则并不成熟,自去年以来,各家券商根据上述规定申报不少项目,上报到证监会之后,由于没有完善的审核细则,为了防范控制风险,每单业务都针对具体不同情况分别一一审核,耗费了证监会审批部门大量精力,导致审批周期很长。
与此同时,各家券商及发行人也在苦苦地等待申报之后结果,这样的状况让三方都陷入被动,同时也都不满意目前的现状。相关业务暂停是一个必然结果。
汪杰认为,在证监会相关规则试行一段时间后叫停有关业务,可以针对试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修正,完善有关规则。相关业务暂定这段时间,证监会也曾多次召集有关机构和发行人闭门会议商讨这项业务的发展思路和实施细则,恰恰证实了这一点。
本报从证监会获悉,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则修订稿已“初步起草完成”,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基础资产的真实性,将业务主体范围由证券公司扩展至基金子公司,实行证券自律组织备案管理。
汪杰告诉本报,目前来看,由于有关规则还需要细化成文,本次证监会主导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正式重启,预计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是,事实上,很多券商及基金子公司很早就开始了准备工作,而市场上已经半年多没有新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相关承销商手中积累了很多项目。预计有关业务放开之后,会有大量资产证券化产品集中释放出来。
企业将有更多自主权
证监会日前针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出“融十条”,其中第十条是“要积极发展信贷资产和企业资产证券化,盘活资金存量”,足以看出监管层对资产证券化的重视。
特别是在支持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设备租赁融资,以及盘活企业应收账款存量方面,资产证券化的运用将得到监管层大力支持。
虽然监管层力推态度明确但是企业是否选择以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自主权还将更多地掌握在企业手中。
汪杰认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本质上也可以看作债务融资一种形式。对企业而言,融资方式应该多元化,不仅可以选择股权类的IPO/增发、非公发行及并购融资等渠道,也可以选择银行贷款、债券、信托、资产证券化、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等债务融资方式。无论选择哪一种融资方式,都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在他看来,并非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主体不同,资质不同,可承受的利率和风险范围就不同,券商给企业为这些固定收益类产品设计时就要“因材施教”。
比如在发行方式上,是选择信用方式还是担保方式;发行利率上,是选择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发行场所方面,是在银行间还是交易所;产品增信措施上,是做担保增信还是优先、劣后分级等。
从目前证监会的监管思路来看,也不会以准入方式进行规定,而是引入“负面清单”方式管理。本报从业内获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讨论稿)》日前已经下发券商征求意见,其中列明了八项不适宜采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形式或者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