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官网最新消息显示,11日东莞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适时调整普通住房 价格标准、解除积分入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限制、延长契税缴税期限、减少建设单位修改方案次数以及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多条房地产政策放宽措施。
针对此次出台的措施,东莞官方表示,东莞出台的《若干措施》既非“救市”,也不涉及“限购说”,而是从行政服务的角度入手,尊重市场规律,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上,使房地产市场在房地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旨在让市场扮演重要角色。据了解,东莞过去并未执行“限购”,此次针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整主要目的,是放宽过往购房中行政审批从严从紧的限制。其中,取消房价备案制度,对开发商而言是一种行政“松绑”。该措施会使得开发商更加灵活应对市场,可以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利于去化。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措施》中表示,之所以要取消房价备案制度,主要是考虑目前东莞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等发生了新的变化,现行房价备案制度设置成交价格上下幅度以及调整周期的规定已不适应现阶段的市场发展需要。
取消房价备案制度,同样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开发企业能灵活、迅速采取各种营销方式应对市场变化;开发企业和消费者也可以不受下浮幅度的限制,根据市场状况约定销售价格。
此外,适时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措施,有助于扩大普通住房范围,减轻普通住房购买者和销售普通住房的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目前2013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于今年8月31日到期,2014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从9月1日起实施,有关部门将如期发布新标准,预计将有更多购房者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旧政“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规定,购买非普通住房则需缴交总价3%的契税,普通住房可享受1 .5%的契税优惠,如果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首套房,契税优惠更低至1%。
今年上半年,东莞商品住宅成交量处于大幅下滑状态。根据东莞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的统计数据,上半年东莞商品房成交253.58万平方米,相比2013年同期下降32.93%,同比2012年同期下降1.40%。
发稿:黄蒂娟/古美仪 审校:于丽波/肖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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