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农商行”)出现在证监会发布的最后一批预披露的企业中。作为一家区域性的小型商业银行,《吴江农商行资本充足率逐年下降 不良贷款风险堪忧》。此外,和大多数农商行一样,吴江农商行也是从原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这就存在股东人数众多的问题,根据其2013年年报显示,股东总数为1689户,这恐令其资本质量大打折扣。
去年6月,央行还通报了吴江农商行2008年违规自行发行次级债券事件,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但却暴露出其风险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吴江农商行董秘,张亚勤,她表示,自己目前已不再担任董秘职务,会将问题转达给相应负责人员进行解答。截止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股权结构繁杂 股东数量众多
股权结构繁杂、股东人数过多,是大多数农商行的通病,而这与他们由原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历史相关。吴江农商行成立于2004年8月,由原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制成立,是银监会成立后全国第一家挂牌开业的农村商业银行。
吴江农商行成立时,注册资本30,000 万元,发起人股东为1,545 户自然人和111 户法人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其中,1,545户自然人由748户社会自然人和797户职工构成,出资15,422万元,占股比例为51.41%,其中内部职工出资5,085.50万元,占比16.95%。111户法人合计出资14,578万元,占股比例为48.59%。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的规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否则不予核准公开发行新股”。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在吴江农商行对员工持股进行了股权清理后,截至2013年末,内部员工持股数为788户,共持股10,899.49万股,内部员工持股比例为10.87%,与政策规定的10%的要求基本持平。
尽管如此,新《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规定也或将成为其上市之路的阻碍。吴江农商行2013年年报显示,股东总数1689户,其中法人108户,自然人1581户,自然人股东中,内部职工788户。显然,吴江农商行的股东数量严重超标。股东数量的庞大与资本质量恰成反比,会让资本质量大打折扣。
次级债风波暴露风险管理缺陷
2013年6月4日,央行通报了吴江农商行2008年违规自行发行次级债券事件。通报显示,吴江农商行在未获得央行批准的情况下,于2008年11月18日私募发行4亿元次级债券。除了未获批准,该债券违规还包括擅自开展债券登记业务,并印制实物债券凭证;未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由投资人自行保管;未组织承销团,自行销售。
次级债发行需央行和银监会依法对次级债发行进行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的方式进行监管;而央行对次级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管。根据公告,此前在2008年10月9日,银监会已对该次级债作出了同意发行的批复。
银监会做了批准,怎么就违规了呢?根据规定,如果发行的是债券,即使是以私募方式发行,也要央行审批,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登记托管;如果发行的是“私募次级定期债务”,则不用。
由于是违规发行事件,且直到事发将近5年后才被曝光,这令当时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的拟上市的县级农商行顷刻间“声名大噪”。在当时,也被市场认为此事是其上市进程中所遭遇到的最大一个阻碍。令人奇怪的是,此事已经过去一年,当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互联网对该事件的后续情况进行查询时,却未能查到有关报道。
当时的发债决策由谁做出,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如何,为何事发5年后才被曝光,带着这些疑问,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吴江农商行董秘张亚勤,她表示,自己目前已不再担任董秘职务,会将问题转达给相应负责人员进行解答。
尽管吴江农商行至今对此事仍避之不谈,但却无法掩盖此事所暴露出的吴江农商行风险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存在缺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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