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8月14日电(记者 张道正)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树燕带领4名来自全国工商系统的业务骨干,组成培训宣讲团,14日到天津市讲解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
此次宣讲会上,宣讲员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和实务操作入手,详细讲解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构建诚信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针对市场和质量监管干部、企业代表提出的各类问题,宣讲团成员认真解答,提出了具有可强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培训和宣讲,使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干部加深了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各项新制度精神实质和内容的理解,提高了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新政为企业设立提供了便利,降低了企业成本,对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的优质高效服务表示感谢,通过此次培训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股东的出资义务有了更深的认识。
据悉,3月1日《天津市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方案》正式实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再收取验资报告,推行许可经营项目筹建登记,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试行商务秘书企业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等一系列改革新政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极大激发了社会公众创业投资热情。
自3月1日改革新政实施以来,截至7月31日,天津市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64071户,注册资本2044.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55%、120.64%。内资企业增势强劲,新增28286户,注册资本1804.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21%、148.21%。同时,由于最大限度地放松了注册资本实缴管制,新登记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有限公司数量明显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公司328户,注册资本1056.51亿元;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公司23户,注册资本528.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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