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谷枫
实习记者 马春笛 北京报道
截至8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的挂牌企业突破千家,达1013家,总股本420.7亿股。
毫无疑问,2013年12月14日新三板进入扩容全国新纪元起,股转系统经历了爆炸式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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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迅猛发展的背后,正是国家和监管层大力的扶持,从扩容开始,新三板被国字号文件关注的程度,与之前很多年相比是有天差地别的变化的。我认为这也是为什么2014年开始很多事情在新三板能迅速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中信证券新三板部门人士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了一组有趣的数据,2013年12月20日至今,证监会共召开31场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提及新三板或股转系统的次数,达13次。
前述券商人士感叹,这种空前的关注程度以前不敢想象。
对于新三板在监管层关注度持续升温的情况,国信证券场外市场部负责人鲁先德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国家对于新三板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不仅增加了我们投资新三板市场的信心,也对券商估值定价能力、投研实力及资金实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务院层面一共四次发布红头文件,提及股转系统。
国六条开启新纪元
这一切的变化,要从2013年12月14日说起。当天,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全文共6条内容,为新三板的发展指明方向,也开启了新三板的新纪元。
一位接近股转系统的人士表示:“《决定》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精神和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制定,这是国务院层面的行政法规,明确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充分说明国务院对于新三板的重视。”
在这之后,股转系统扩充到全国范围,中介机构和企业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挂牌潮。
“一号文件”引导支农
此后,另一份“国字号”文件也出现关于新三板的内容,而且,所占篇幅不小。
2014年1月19日,国务院印发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下称“一号文件”)
“一号文件”明确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公开挂牌与转让。
中信证券相关人士称,当时,新三板挂牌的主要是科技型公司,暂无农业类。
文件指出,要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在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督促上市农业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公开挂牌与转让。”
申银万国证券一位场外市场部人士分析,“一号文件”的发布能够鼓励更多的农业中小企业参与场外交易市场,不仅如此,文件明确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可以挂牌新三板具有创新意义。
该人士还表示,“一号文件”涉及新三板,恰好说明新三板日益受到重视,作为第三个全国性交易所,股转系统将发挥更多的功能。
新国九条提升至战略高度
2014年5月8日,又一份涉及新三板的重磅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国九条”)印发。
关于新国九条和新三板,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清华五道口金融论坛上讲道:“新的国九条有这么一节,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在这一节当中就提到了新三板,叫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立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建立这个平台,是国家为促进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推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激活民间投资,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举措。”
新国九条发布后,股转系统也是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了六方面的工作部署,继续细化了股转系统正在进行和未来将要开展的多项工作。
“指导意见”力挺“微融资”
近一个月内,新三板再次被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及一份国字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及。
其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3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要求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
《指导意见》第八条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提及,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
前述申银万国的券商人士认为:“国务院一个月内两次提到中小微企业要依托股转系统展开融资,降低融资成本。目前,新三板企业通过定增融资逐渐普遍,股转系统已成为我国改善融资结构重要的一部分。”
可预见的是,新三板还会继续出现在国字号文件和重要会议中,或许市场将习以为常,不再感到意外。
“作为第三个全国性交易所,股转系统正在承担与沪深两个交易所一样的使命,也是国务院经济工作部署之中重要一颗棋子。”国泰君安证券一位新三板人士说。(编辑 卜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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