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张雯 发自北京
名目繁多的各类缴费,让农村村级组织疲于应对。
"统计信息咨询费2000元"、"安全生产培训费200元"、为完成计划生育任务支付"寻找流动人口车费、餐费"等近3000元,向地方慈善总会缴纳"慈善一日捐"3万元……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检查显示,村级组织为支付"杂费"而承担的负担在加重。
8月18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2013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由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6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黑龙江、安徽、山东3省农民负担情况的检查结果,《通报》显示,一些地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村级组织负担呈增加趋势。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自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以来,随着中央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农民负担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但"隐性"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发生,需要引起重视。
老问题新负担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和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但对12个县(市、区)的30个乡镇、77个村的检查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向农民和村级组织乱收费和摊派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村级组织负担呈增加趋势。
《通报》显示,在农村义务教育与卫生领域、农民用电、农民建房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
政策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和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校服、学具等,也不得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但实际上,山东省有的农村中小学仍向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校服费等,每生达数百元,且不开任何票据。同样,按照政策规定,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除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建设部门可以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费用,村级组织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农民、管理村务,但依然有村子向建房农户收取建房押金5000元。
而对村级组织而言,其负担多来自"乱摊派"、"乱收费"等。
在山东,有的村子需要缴纳"统计信息咨询费2000元"、"安全生产培训费200元"、"治安双保"工程保险费每户10元、治安人员费每户26元、"治安联防赞助费"2000元,甚至还要为完成计划生育任务支付"寻找流动人口车费、餐费"等近3000元,除此之外,还要向地方慈善总会缴纳"慈善一日捐"3万元,而对于生育独生子女、可享受50元独生子女费的农户而言,则必须使用计生部门统一办理的邮政储蓄卡,此类储蓄卡年费支出8.94元,占到了独生子女费的近20%。
要减负先立政
"有的地方巧立名目、变换方式向农民乱收费,有的地方将过去向农民的乱收费乱摊派转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组织,有的地方发展村级公益事业超过农民承受能力举债搞建设,有的地方在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时违背农民意愿抵扣费用。"对于本次检查所暴露出的农民负担问题,农业部指出问题原因在于少数地方减负意识淡化、监管力度减弱。
竹立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尽管在取消农业税后,包括粮食补贴、农机补贴、扶贫补贴和新农村建设等等方面投入很大,但从整个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关注点来分析,对农业、农村、农民的重视实际上还是不够,其制度和资源匮乏现象依然存在,这种匮乏具体体现在一是人才资源不够,比如专业的农村管理人才匮乏;二是并没有对各种补贴和扶贫资金的投放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发放,因而加重了农民负担"。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推进农民"减负"行动,农业部今后将继续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殡葬服务、农民用水用电等领域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治理,解决行业性农民负担问题,继续选择问题较多的市(地)、县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制定治理方案,排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我认为还是要形成联动、立体的机制来施行农民减负行动。",竹立家说,"在过去,农村的权力构成多是扁平的,现在要做的是要多管齐下对资金和权力形成有效的监管,形成一个立体的村民切实可以参与的权力系统,然后多程序、多方联合监督,并且要定期回访、倾听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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