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8月19日电(记者陈春园)江西银监局日前出台实施意见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提出银行机构新增贷款占比下限,要求中小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银行业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例不低于80%,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银行比例不低于50%。
近年来,江西银监局通过强化政策引领、完善服务体系、鼓励金融创新等措施,积极引领辖内银行机构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小微经济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此外,江西银监局还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公开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银行机构受理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后,原则上办结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贷款申请审核批准后,不得以规模紧张为由,拖延贷款发放时间。
2014年,江西在11个设区市各选一家市级经济开发区和一个经济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工业园,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2015年将在全省94个工业园区全面推行,2016年在全省全面推开,进一步推动金融扶持小微企业工作。
作者:陈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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