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2日电 近日,国务院颁布保险业“新国十条”,其中提出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作客中新网金融频道视频访谈时表示,中国土地面积大,在实行巨灾险时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之前试点地域性小没有办法风险分散,“新国十条”应该把这种试验挪到全国。
王国军表示,巨灾险非常重要,自从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还有台风之后,大家都关注巨灾险,老百姓关注,保险公司关注,政府也关注,尤其中央政府,做了很多方案来研究。对中国来说,做巨灾险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还是根据保险的基本原理,他收的风险单位(一次事故所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越多,越稳定。
在谈及巨灾保险试点时王国军表示,巨灾险在深圳和云南做了一些试验,但是这种试验是地域性的、比较小,如果像深圳发生地震的话,没有哪个保险公司能赔得起,但如果全国性的一种制度就没有问题,在云南也是,楚雄做的保险,但是发生的地震是在鲁甸,那么小地方无法通过保险机制把风险分散到众多的保险公司里面去。
“新版的国十条目前就在于摊开这样的渠道,要破冰,不仅仅是一个地方这种小的试验,而是应该把这种试验挪到全国,做一个整体的规划。”王国军说道,以前为什么像巨灾险做不起来,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和保险公司间的责任如何划分。政府应该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样的责任不清楚,保险公司在这里面是不是要赚钱,他承担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怎么通过产品,把巨灾之后的救灾完成也不清楚,这笔钱虽然国家的财政收入能拿出来,但是这笔钱怎么花不清楚,所以这个制度一直建立不起来。(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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