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罚单
国家发改委8月20日宣布,对12家日企价格垄断行为罚款12 .35亿元。《反垄断法》在国外被称为“经济宪法”,此为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其实,自2013年以来,我国反垄断风暴陆续剑指奶粉、包装、黄金、白酒、液晶面板等多个行业,涉及多家中外企业。汽车等平日被认为很“牛气”的行业被开巨额罚单,自然引起人们格外关注。
液晶面板
2013.01 3.53亿元
受罚企业 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
受罚原因 在中国大陆垄断液晶面板价格
中国首次针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高额罚单
白酒
2013.02 4.49亿元
受罚企业 茅台和五粮液
受罚原因 实施价格垄断
乳粉生产
2013.08.07 6.7亿元
受罚企业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
受罚原因 价格纵向垄断
黄金饰品
2013.08.12 1059.37万元
受罚企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等5家金店
受罚原因 价格垄断
为国家发改委针对黄金饰品行业开出的首张反垄断罚单
汽车经销
2014.08.13 162万元
受罚企业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宝泽4家武汉市场的宝马汽车经销4S店
受罚原因协商统一收取PD I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
为2014年国内对汽车经销企业开出的首张罚单
汽配生产
2014.08.20 12.354亿元
受罚企业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4家日本汽车轴承生产企业
受罚原因 价格垄断
为中国反垄断开出的最大罚单
市场不是垄断者的“肥肉”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20日披露,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合计罚款12.354亿元人民币。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其实,并非中国对上述在华的日本企业“情有独钟”。在欧美反垄断机构的眼中,包括上述三家企业在内的一些日本企业早已是价格垄断和价格联盟“惯犯”。
2013年秋,美国司法部与9家共谋参与价格联盟的日本汽车零部件制造商达成司法交易,开出7.4亿美元(1美元约合6.14元人民币)的罚金,其中日本精工需要支付6820万美元罚金。美国司法部消息显示,这些日本企业价格操纵的产品对象超过30个,一些价格联盟持续了10年以上。
2014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日本精工等4家日本企业和2家欧洲企业开出反垄断罚单。其中日本精工被罚6200万欧元(1欧元约合8.17元人民币),不二越被罚400万欧元。4月,欧盟再次针对古河电工等日企涉嫌高压电缆价格联盟行为开出总额3亿多欧元的罚单。
实际上,这些也只是部分日企在海外市场从事价格垄断行为的冰山一角。《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在欧美反垄断机构接连开出巨额罚单后,日本汽车零部件和成车制造商强化了“企业合规”教育,日本精工还在欧美、印度等市场专门设立了“企业合规”负责人。但即便如此,部分日企在海外市场因价格垄断、价格联盟、串通投标受调查和受处罚的消息仍不绝于耳。
今年2月,美国司法部宣布,普利司通轮胎因参与汽车橡胶产品价格联盟认罚4.25亿美元。当月,加拿大渥太华高级法院以零部件串通投标为由,向松下开出470万加元(1加元约合5.6元人民币)罚单。4月,美国司法部指控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SH O WA涉嫌价格操纵和不当投标,罚款1990万美元。
最新一例是8月18日,美国太阳能板厂商向新泽西州联邦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京瓷、松下等20多家日本企业涉嫌在电容器等电子零部件上搞价格垄断。日本国内反垄断机构也于今年6月对松下等8家企业实施反垄断调查。据日本媒体报道,相关厂商涉嫌定期交换价格信息,或针对特定交易对象事先协调价格。
有专业人士指出,日企在海外市场频频成为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对象,与日本企业在部分产品上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日本企业在海外的排他性企业“文化惯例”息息相关。
在汽车等诸多产品领域,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市场,也因此成为某些外企眼中的“肥肉”。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及时向不守规矩的外企“亮剑”,不仅是在维护必要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也是对众多守规矩外企的真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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