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8月25日到期。在规定时限内,邻苯二酚国内产 业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因此明天(8月2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早在2002年,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进行反倾销调查,这是中国加入WTO后首例反倾销案。2003年商务部决定对其征收20%~79%的反倾销税,为期五年。商务部此后再作决定,自2009年8月26日起继续维持对其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邻苯二酚是一种基础化学原料,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日化、食品工业等领域,因其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备受欧盟企业关注。2001年,欧盟以原价40%的价格向中国进行倾销该产品。
发稿:夏旭田/曹敏慧 审校:张威/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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