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表示,今年以来一共受理了9件反垄断案件,包括微软在内,涉及的领域也很广泛,包括软件、 烟草、电信、保险、旅游、公共事业等等。涉及的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内资的公司制企业,行业协会,包括企业也很广泛。也在不久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几家日企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的反垄断执法罚款达到12.35亿元,引发了高度关注。
首先,我们来普及一下垄断与反垄断的基本常识。中国享有反垄断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目前有3个,分别是商务部反垄断局、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而对于垄断的定义,最早见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按照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上述工商总局的反垄断,旗帜鲜明地指出了涉及的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甚至包括一些垄断型国有企业。在一般人看来,垄断型国有企业基本在石油石化、电信、烟草、公用事业等行业居多。比如,2011年上半年,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启动反垄断调查,两家企业被指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定价,两家公司都已经承诺采取纠正措施。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是,油价、水电气,包括电信资费价格,很多都是由发改委自己来定的,这个价格,如果不是因为垄断,也无法由行政来确定,那么,发改委怎么来自己反自己?
我们还可以看这样一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很多垄断型国有企业是可以豁免的,石油石化与电信,哪个不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烟草,绝对是“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你怎么去搞它们的反垄断?
那么,如何来打破这个尴尬的局面呢?其实,从市场的角度反垄断,比从行政的角度反垄断更有效。对于很多垄断行业与领域,要加快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市场的归市场。如在垄断型行业里引入各类资金,让它们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参与市场竞争,有竞争的市场是很难产生绝对的垄断的,正是因为无法撼动,才可能有垄断产生。如电信,从一开始的一个中国电信独大,到分出来个中国移动,再到后面成立一个国资参股的中国联通,再到现在虚拟运营商的遍地开花,这个进程就是一种市场反垄断的进程。到今年5月,一直铁板一块的电信资费问题也有了松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确定了“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原则。
行政只有坚决完全地退出市场,减少干预,才能让反垄断顺理成章地进行,也才能打消其它市场参与者的顾虑。如果既想当运动员,又要当裁判员,还显而易见地袒护,这样的反垄断怎么可能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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