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第二大煤企“地震”晋能集团一二把手同受调查
今年以来,产煤大省山西反腐风暴持续,多名煤炭企业高层被调查。作为山西省第二大煤炭企业集团,刚重组成立一年半的晋能集团不仅陷入亏损,还将因董事长与总经理双双被调查而“前途未卜”。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获悉,山西晋能集团董事长刘建中于近日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而在更早的一个多月之前,晋能集团总经理曹耀丰就已被调查。
虽然相关部门目前还没有公布刘建中被调查的具体原因,但其与张新明的亲密关系在山西煤炭圈也是为人所知的。一位消息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山西煤企高管与官员的关系错综复杂、彼此交叉,被查原因不会是单个,但在刘建中被调查的事件中,张新明可以算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刘建中与张新明有关系,而且很硬”。
在煤炭价格大幅下跌和收费骤降的双重压力下,作为晋能集团重要组成部分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今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再次亏损达到5.97亿元;而具有发电、煤炭、物流等多重优势的晋能集团也未能幸免,净亏损额为1.13亿元。随着刘建中被调查,其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彻底转型为完全市场化企业的愿望恐怕也将落空。
一二把手先后被查
现年58岁的刘建中为重庆云阳人,南开大学EMBA硕士、中国矿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1974年2月参加工作,自1996年至2001年,担任霍州矿务局副局长兼煤炭运销公司总经理、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职务;之后的八年时间里,刘建中担任山西焦煤集团副总经理兼煤炭销售总公司总经理一职。
2009年之后,刘建中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自2012年开始还兼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并成为上市公司通宝能源(600780.SH)的董事长。刘建中曾当选山西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荣获2011年中国物流十大杰出人物,并在2013年2月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一位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刘建中被带走调查的原因,集团方面并没有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现在也不了解具体原因。
从企业发展来看,在担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董事长期间,刘建中曾一手主导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山西国际电力集团的重组。
2013年2月25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2013年4月24日,由山西省国资委和11个市国资委出资,在原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的基础上合并重组正式成立晋能集团。此后,刘建中出任晋能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职。
刘建中最近一次露面是8月24日至27日期间参与晋能集团对下属忻州、晋神、朔州、大同公司的调研。不过,有消息指出,刘建中是在8月27日上午被带走的。而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方面的确认。
从晋能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曹耀丰的履历来看,其与刘建中的工作一直有交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曹耀丰今年49岁,从霍州矿务局白龙煤矿生产科科长做起,一路升迁至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经理;2009 年8 月之后任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及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早在2011年,曹耀丰就已成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的总经理。随着晋能集团的成立,曹耀丰也再次升迁,出任晋能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晋能集团官网显示,今年7月22日,晋能集团召开2014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曹耀丰出席会议并从五方面安排部署了今后集团工作。不过,从此之后,作为集团“二把手”的曹耀丰没有再出现在公司其他一些重要会议和活动中。
上述山西煤销集团人士也表示,曹耀丰确实也已经被带走调查,但具体原因仍没有得到相关通知。
与张新明交集
虽然刘建中被调查的具体原因还没有官方说法,不过这恐与张新明有脱不开的关系。从张新明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一场关于大宁金海煤矿(下称“金海煤矿”)矿权之争的官司也可以看出,两人早已相熟。
2004年3月,张新明在晋城市阳城县投资了1800万元,获得金海煤矿60%的股权。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2006年9月出具的报告显示,该矿位于阳城县町店镇八里湾村附近,2004年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井田面积53.6907平方公里,开采3号煤层,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
2005年,张新明和拥有金海煤矿40%股权的北京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鑫业”)均遭遇资金短缺,无力缴纳后续煤矿资源价款。因此,当年10月,张新明之子张文扬、北京鑫业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分公司阳城县公司(下称“阳城煤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出让13%、15%股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30万元/股,阳城煤运付出了840万元的股权转让金。
另外,作为合作内容的一部分,阳城煤运通过银行向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业集团”)旗下的跃峰洗煤厂和北京鑫业分别提供了借期六年的2.8亿元委托贷款。获得金海煤矿28%股权后,阳城煤运缴纳了6100万元资源价款,该采矿权得以延续。
2006年3月,阳城煤运正式向跃峰洗煤发放委托贷款8000万元,并于当年年底再次发放两笔共计1.23亿元贷款。不过,贷款发放后,跃峰洗煤厂却并未依约偿还相关利息。
随后,工商银行阳城支行和阳城煤运一起把金业集团告上法庭,经省高院、最高法院两级审判,判决跃峰洗煤厂归还该委托贷款本息。后经强制执行,2012年才从金业集团索回2亿元。
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作为国企的阳城煤运如果拿不回这些委托贷款就是涉及大额国有资产损失,是非常严重的。不过,此时刘建中还没有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任职。
然而,这件事远没有到此结束。2007年初,张新明又遇到棘手问题:金海煤矿采矿许可证已过期,若不缴纳剩余1.12亿元价款,就无法换发新证,而其本人和北京鑫业依然无力缴纳。这次,张新明找到了他的老搭档、老对手—山西沁和能源集团董事长吕中楼。
经过一系列运作,张新明持有的46%股份、北京鑫业持有的15%股份转让给沁和投资,股权转让价格和2005年转让给阳城煤运的价格持平,沁和投资为此支付股权转让金1830万元。同时,沁和投资还为北京鑫业提供3.75亿元的五年期无息贷款,张新明提供担保。2007年底,金海煤矿的股权结构变为沁和投资持股62%、阳城煤运28%、北京鑫业10%。
不过此后,阳城煤运的麻烦也接踵而至。2008年,国内煤炭价格不仅没有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反而急速上涨,煤矿的价格也随之飙升。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开始后,金海煤矿被单独保留,在2009年7月被晋城市政府申请列入省级重点工程预备项目,市价也急剧上涨至百亿元。
看到煤矿价格翻了几十倍,张新明对当初的决定“后悔”了,认为当年转让价格过低。因此,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阳城煤运和沁和能源先后遭遇了张新明及其关联人、北京鑫业一连串的起诉。诉讼标的均是要求废除当年签订的金海煤矿转让合同,归还股权。
2011年,太原中院一审判决阳城煤运将受让金海煤矿的13%股权返还给张文扬。阳城煤运不服,上诉至山西省高院。山西省高院最终判决阳城煤运返还13%股权。
另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时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董事长的刘建中曾经在大会上宣布不惜一切代价与张新明打官司,维护阳城煤运的合法权益,但其在聘请律师问题上,却要求采用风险代理模式,代理费只给500万元,而且胜诉后才支付律师费。
该知情人士还表示,这个官司是一个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500万元连调查费用都紧张,基本没有办下去的可能,有人认为是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不想让官司赢,而煤运公司一位副总受刘建中派遣到新疆考察购买煤矿事宜,却发现来接机的是张新明,十分吃惊。
不过,目前这一说法还未得到进一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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