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提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将拓展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9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负责人表示,股转系统确实将于近期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优先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高度重视证券产品创新,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优先股是近期即将推出的融资工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总经理助理隋强在9月1日举办的媒体座谈会上表示,目前股转系统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推出新的证券品种,丰富投融资选择,不断完善市场融资功能。
近来,背负着“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使命的中小企业债,在开闸两年后却渐受冷遇。Wind数据显示,自2012年6月开闸以来,目前沪深交易所市场已上市中小企业私募债483只,发行规模共计650.63亿元;今年以来发行183只,为中小企业融资共计269.75亿元。从今年以来各月发行情况来看,基本呈现逐月减少态势,从1月份发行45只减少到7月份发行9只。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债券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遇冷的原因首先在于没有政府背书和风险兜底作为依托,具有一定的偿付风险,特别是超日债违约后,这种风险时刻警醒着投资者;此外,私募债的流动性差,变现困难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尽管如此,今年以来中小企业私募债8%~10%的票面利率对于发债主体来说,还是能较大程度节省融资成本。证监会也认为,经过两年时间的试点,中小企业私募债现在已比较成熟,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挂牌公司也是水到渠成。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配套制定了挂牌公司发行私募债的相关业务规则,充分考虑了挂牌公司的特点和需求,在备案管理、信息披露、转股条款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做了创新。该业务规则目前已报请证监会批准。”隋强称。
去年年末,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股转系统进行转让。3月21日,《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三类公司可公开发行优先股,包括: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那么,如果新三板挂牌公司也可发行优先股,又将有哪些公司能捷足先登?
“优先股和中小企业私募债,证监会一旦批准,适用于我们市场上的所有挂牌企业。”股转系统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是我们非常大的优势,没有行业的区分,跟沪深交易所不一样,也充分体现了从国务院到证监会,依托我们股转系统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由于优先股对于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财务结构有重要作用,为使优先股制度更加契合挂牌公司的实际需求,证监会目前正在制定挂牌公司发行优先股的监管指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也起草了优先股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优先股发行、转让等具体业务流程,待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作者:林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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