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玉敏 北京报道
近年来,信托产品兑付危机接踵而来,信托公司也想卸下刚性兑付的“包袱”。信托发生风险事件后如何处置,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AMC)接手或许是较为理想的方式。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融”)接手的一款“吉信·松花江49号天地永鑫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对这笔信托计划产生的债权进行重组后,融资方仍不能按时还款,华融便于今年年初将融资方起诉至法院。
吉林省高院近期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3年6月,华融以8000万元的原价受让了该笔信托资产。通常来说,不良资产作为“烫手的山芋”,AMC商业化收购时都会有一定的折价。有业内人士表示:“原价转让债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一般都是转让方签订回购或者兜底的抽屉协议。”
吉林信托相关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信托计划的8000万元债权已经彻底转让给了华融,双方的约定中并没有回购条款。
蹊跷的原价转让
据了解,吉林信托设立的“吉信·松花江49号”项目分两期,分别成立于2011年6月和11月,募集资金规模共计13000万元,融资方为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下称“天地永鑫”)。
吉林信托的成立报告显示,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天地永鑫持有的275亩工业厂房和流水线的生产建设项目所对应的收益权,到期后天地永鑫承诺对这部分特定资产进行回购。
此外,天地永鑫用其持有的18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以及两处面积分别为7589平方米、5.9万平方米的房屋为前述信托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天地永鑫的实际控制人张友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张控制的另外一家企业天地钢构提供担保。
2013年6月,该信托计划到期后,天地永鑫公司仍有80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2013年6月24日,吉林信托与华融吉林省分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天地永鑫享有的8000万元债权原价转让给了华融吉林省分公司。2013年7月4日,华融向吉林信托支付了8000万元债权转让价款。
一位AMC公司人士表示:“信托业不良资产也是四大AMC收购不良资产的重要来源,目前均采取商业化收购的方式,价格由双方谈判,不良资产在转让时通常都会折价。原价转让的更多是代持,即抽屉协议约定回购或者转发放兜底。”
吉林信托相关人士称,该债权已经完全转让给华融,并没有回购条款。截至记者发稿,华融方面对此并无回应。
数据显示,2013年华融新增商业化资产收购总额746.13亿元,处置不良资产回收现金406.44亿元。截至2013年末,商业化收购存款资产余额903.1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0.8%。
重组债务逾期未还
华融受让上述债权后,便对天地永鑫的债务进行了重组。2013年7月4日,华融与天地永鑫等债务人正式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重组债务本金金额8000万元,重组期限24个月。
重组协议显示:“8000万元的重组债务本金,自债务重组日起,满6个月偿还1000万元,满12个月偿还2000万元,满18个月偿还2000万元,剩余3000万元于重组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如果债务人能按时还款,华融也能获得不菲的收益,“重组第一年其收益率为12%,第二年为15%。如果债务人本金逾期,则未还的本金重组收益率为20%。”
《债务重组协议》生效后,天地永鑫公司支付了第一期重组收益208万元。按照约定,该公司应于每季度末的20日支付重组收益,但直到2013年12月20日,天地永鑫公司未能按约支付第二期重组收益243亿元,2014年1月3日应偿还的1000万元本金也未能按时偿还。
华融在多次催收后,该公司仍未偿还。华融于2014年1月将天地永鑫公司等起诉至吉林省高院。经公开审理后,吉林省高院判决天地永鑫等公司偿还华融吉林省分公司重组债务本金、收益及违约金等共计8412万元。
据了解,天地永鑫公司目前已经处于停产状态。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编辑 马春园)
作者:李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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