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持续推进,金融机构已成为高管落马又一重灾区。
9月10日下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称,黑龙江省级城商行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杨进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成为今年以来第11个落马的金融机构高管。
曾担任龙江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杨进先,并非近期第一个被查的银行高管。《第一财经日报》梳理发现,从去年开始,除开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全国已有11名金融机构高层被查,在杨进先之前,仅今年就有三名银行高管被调查。
去年以来落马的金融机构高管中,银行系统占比过半,数量已经达到6人,且全部来自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银行系统。多位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地方银行高管密集落马,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地方银行内部人控制的局面未能根本改变,导致高管权力过大;另一方面则和政商关系有关。
一年六名银行高管落马
杨进先的被查,使其成为继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之后,今年第3个落马的银行高管。
而杨进先并非近期唯一落马的金融机构高管。根据中纪委网站消息,和杨进先同日宣布被查的,还有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
实际上,随着反腐持续推进,金融机构已成为重灾区之一。《第一财经日报》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剔除分支机构和部门负责人,自2013年至今,全国至少已有超过11名总部副行长或同等级别以上的金融机构高管,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或者被逮捕,涉及机构数量亦已超过11家。
在高管被查的金融机构中,银行、保险、信托、地方金控企业等均有波及。其中,信托公司两家,为甘肃信托原副董事长邵禹斌和四川信托原总裁陈军;保险公司一家,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两家地方金控集团被查高管则包括粤财控股原董事长梁棠和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坤。而梁棠被查之前,曾长期兼任粤财信托总经理和易方达董事长。
上述落马金融机构高管中,尤以银行系统最多。其中包括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许昌银行原董事长高志民、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北京农商行原副行长司伟,及加上新近被查的杨进先和武文元,最近一年多被查的银行高管已达到6人。
公开信息显示,上述原金融机构高管中,绝大多数是在今年落马。其中,邵禹斌被查时间是今年4月份,高志民被查是在今年6月。二三季度以来,则有六人先后落马,杨成林、陈军于7月份接受调查或被逮捕,而梁棠、杨进先、武文元、王振坤则在9月份刚刚被查。而2013年被查的只有毛志刚、戴春宁、司伟三人,其中毛志刚、司伟进入司法程序,戴春宁则在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落马的这些银行高管,出事前全部在地方银行任职,除了武文元和司伟任职于农信社系统外,其他四人全部来自城商行,内蒙古银行和龙江银行还是成立时间不久的省级城商行,而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尚无一人出现。
内部人控制下的腐败
9月10日,在宣布杨进先严重违法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时,中纪委并未说明具体原因。而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当天上午的通报中,同样未曾提及此中详情。
“有些银行董事长、行长大权独揽,在行里可以说就是土皇帝,事无巨细都去管,到处去伸手要钱,但最容易寻租、牟利最多最快的还是贷款审批权。”一位拟上市城商行董事长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城商行等地方银行尤其如此,很多银行高管出事也与此密切相关。
事实似乎也是如此,而这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北京农商行原副行长司伟案件中即可见一斑。
毛志刚去年9月落马后,经过9个多月的调查,检察机关已在今年6月13日对其提起公诉。据媒体公开报道,检方指控毛志刚在担任成都银行董事长期间,为他人取得贷款、处理不良资产、装修业务等提供帮助,除了金额不等的美元、英镑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仅人民币就达1260万元,同时还收受622.33万股成都银行股份。
“在大权独揽的情况下,如果有个人利益,本来不能放的贷款,也会千方百计通过。很多贷款都是交给下面的人去办,而办事的人又不敢不办,所以不出事是不可能的。”西部某城商行高层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杨进先被查之前的今年7月,就有一份实名举报材料出现在网络上。举报材料称,杨进先一家人均已加入外国国籍,其妻女名下持有价值2300万元的房产,并持有某小贷公司股权,杨任职期间还涉嫌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亲属公司违规从银行贷款等11项违法违规行为。
高志民的落马同样如此。虽然尚不能证明其落马与举报有关,在被查之前,已有多名许昌银行高管对其实名举报。举报材料称,2003年许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许昌银行时,高志民先用亲属名注册公司,高志民再以职权之便向该公司贷款用于购买许昌银行股份,而这笔资金最终被高志民据为己有。
此外,高志民曾利用职务之便给北京一家企业贷款3000万购买土地,后又卖给许昌银行作为办公大楼用地。该企业购买土地价格为35万一亩,许昌银行购回时已涨到70万元一亩。
“城商行这些地方银行,虽然已经股份化,也已建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实际上很多还是处于内部人控制状态,高管的权力严重缺乏制约,主要靠个人自律。在很大程度上,出事是因为公司治理制度严重不健全。”上述西部城商行高层说。
危险的政商关系
实际上,在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相继“摆脱”地方政府的管理之后,近年来以城商行为主的地方银行,成为地方政府最为主要的“钱袋子”。而来自地方政府的干预,成为套在地方银行脖子上难以摆脱的桎梏,至今未能摆脱。
不少城商行等地方银行的董事长、行长等主要高管,都是由当地官员出任。如毛志刚、高志民等人均是如此。据公开信息,高志民在担任许昌银行董事长之前,曾在河南长葛市、许昌市财政局工作,2001年任许昌市城市信用社党委书记兼理事长,2007年改制为许昌市商业银行后,高志民担任首任董事长。
毛志刚长期在成都市政府系统任职。资料显示,1998年~2004年,毛志刚曾担任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业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经委副主任等多项公职,2004年担任成都银行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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