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人士是在当天的一次闭门会上作上述表态的。这意味着,目前中国各地进行的土地改革试验,尚未取得广泛共识。土地流转、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一系列涉及农村土地改革的关键问题仍待破题。
2013年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称,"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这一改革决定,让外界看到了进一步打开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的希望。
但在9月18日的2014年莫干山会议上,以农村土地改革为主题的"城镇化进程中的政府与市场"讨论组争论最为激烈。其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退出机制问题、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问题、产权界定问题,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成为讨论组的争论焦点。
前述国家发改委人士认为,"(农地流转问题)法理上被锁死,但法外世界很精彩"。但在当天的讨论会上,不论是成都模式,还是南海模式、嘉兴模式、重庆模式,都难以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认可。不过,这位国家发改委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记者强调称,莫干山会议以学术讨论交流为主,因此,他的观点并不代表其官方态度,仅是他个人的一些思考和看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凌斌认为,重庆模式的问题在于,重庆没有形成一个自发的土地流转市场,更多的是政府在主导,而农民积极性不高。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政策研究处研究员张惠强曾专门到成都做过调研,讨论当天他表示,"以成都为例,进行体外流转,农民自己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资产管理公司,整理完后卖给企"。张惠强认为,产权界定再往前走需要四个条件,第一使相对价格的作用,第二使基层要有极强的动员能力,第三是政府的支持,第四是社会资本愿意冒险。
在最近这些年的土地改革试验中,重庆模式和成都模式是最受关注也备受争议的试验。在9月18日的莫干山会议上,这两种模式都没能得到学者们的认可。
但参与讨论的学者们都认为,土地改革中,应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前提是,需要解决好土地流转的是什么权利、流转的方式是什么、以及农村宅基地如何退出等棘手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但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问题仍是重要制约因素,如何破解土地要素的制约,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各方权益的关系,仍待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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