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上交所官方微博消息,上交所今日召开网络新闻通气会表示,目前沪港通各方面配套完善工作都即将完成。上交所强调,沪港通交易机制套利空间非常有限,对QFII、QDII、ROFII等制度也不存在架空问题。
上交所主要从规则与协议、业务方案、市场就绪、交易监察、技术系统等5个万面,切实全面推进沪港通筹备工作,目前上述工作准备都基本就绪。
为配合做好跨境监管合作,上交所参加了两地证监会跨境执法合作协商,并就沪港交易所监查合作进行认真研究,已就两所监察合作事互达成一致。
沪港通对A股资金分流影响不大
关于市场担忧的沪港通开通是否会造成A股资金分流的问题,上交所表示,综合各方面分析,市场人士和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沪港通有利于两地市场发展,对A股市场造成的资金分流影响非常有限。
分析认为,沪股通3000亿元额度大于港股通2500亿元额度,且两个万向的资金流动会部分抵消,所以净流入流出量相对较小。即使全部3000亿元额度流入也只占上海市场市值的约2%、占内地市场市值的约13%,即使全部2500亿元额度流出也只占上海市场市值的约17%、占内地市场市值的约11%。在初期设置每日额度,沪股通、港股通的每日额度分别为130亿元、105亿元,这种设置有助于防范资金的大规模净流入流出。
沪港通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封闭管理,卖出股票取得的资金只能沿原路径返回。从整体上看,沪港通造成的资金分流影响相对有限。
境内投资者参与港股通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目前拟定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是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据此测算,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账户仅占A股个人投资者账户,总数的约0.85%。
对QFII、QDII、RQFII等制度不存架空问题
上交所表示,沪港通对QFII、QDII、RQFII等制度并没有冲突,也不会存在架空这些制度的可能性,主要有三点原因。
一是沪港通与QFII等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并不重叠,二是沪港通与QFII等制度是相互促进关系,而非简单的替代关系,三是以RQFII为代表的额度还没有完全利用,所以沪港通不会对QFII等造成影响。
具体来看,沪港通与QFII、RQFII有本质区别。一是QFII和QDII制度仅针对机构投资者,沪港通面向两地所有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二是QFII机构可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而参与沪港通业务的投资者限于在内地和香港开设证券账户的投资者,QDII机构可投资境外各主要证券市场,而沪港通业务限于上交所A股市场和香港市场,三是QFII和QDII制度是将额度分配给机构投资者,而沪港通业务实行总额度控制,四是QFII和QDII机构自行完成资金的汇入、汇出和兑换,而沪港通由两地结算公司统一安排,五是QFII和QDII资格对参与者的要求高,投资者较难取得资格,一般通过购买获批QFII和QDII资格的机构发行的基佥份额等万式参与,而沪港通一般投资者可直接获得参与资格,直接投资对万市场的股票。
沪港通与QFII、QDII等形成相互补充而非替代关系。沪港通有额度控制以及标的管理等机制设计,这些设计与QFII、QDII等制度可以形成一套"组合拳"实现投资境内外股票的投资策略。以RQFII为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运用沪港通投资沪A市场的蓝等板块,还可以运用QFII额度布局增长潜力较大、风险较高的中小板块和创业板板块,满足其多层次投资布局的需求。
现有QFII、QDII、RQFII制度等额度并没有完全利用起来。以RQFII为例,香港市场RQFII额度有近一半处于目置状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共有71家境外机构获批RQFII资格,累计获批额度2503亿元人民币,其中,南方东英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南方东英")获得额度共426亿元,易万达资产管理(香港)(以下简称"易方达")获批272亿元额度,华夏基金(香港)(以下简称"华夏")获得218亿元额度,位居前三名。在香港市场的RQFII产品中,南方东英、华夏和易方达的产品一直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但是,截至2014年7月9日,除南方东英外,华夏和易方达的额度使用情况都未能超过一半,其中,南方东英RQFII产品资产管理规模约占获批额度70%,易方达和华夏的比重分别为13%和43%。
沪港通交易机制套利空间十分有限
上交所表示,总体上,沪港通交易机制的套利空间非常有限,不会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风险,主要有三点原因。
对于汇率波动套利,沪港通没有提供大规模的套利机会。根据沪港通的制度安排及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两地投资者无法直接跨市场进行套利交易,内地与香港外汇市场相对隔离,不可能大规模地通过沪港通构建汇率套利组合。
对于额度的资金操控套利,沪港通的额度控制不会成为投机资金操控市场的漏洞。沪港两所对额度控制方式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当前的计算公式以买人中报和卖出成交作为计算的基础,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在港股通方向上,因为券商对投资者买入申报的资金有前端控制,不可能出现虚假大额买入申报,在沪股通方向上,券商针对投资者的买入申报是否有足够交收资金也有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所以很难出现通过大额度假买入申报来制造"额度用尽"假象的操作。其实,即使有投资者不顾资金成本在不可能成交的价格上提交虚假买人申报以制造"额度用尽"的假象,也不可能达到影响上海A股的整体价格水平的操纵效果。
对于A+H股因为交易时间、交易日与涨跌幅限制不同的套利,也不会给市场和投资者带来风险。
首先,对于非A+H股票,根本不可能出现所谓大规模套利交易。沪港通机制下,上海 A股市场的价格完全在上交所市场决定,海外投资者在有限额度下操纵整个上交所市场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从交易机制来看,上交所市场目前没有实行T+O交易,跨境套利面自巨大的隔夜风险,完全没有可能建立无风险的跨境套利模式。同时,从理论和实践上讲,套利交易一般发生在不同市场同时交易的同一资产、或者两个高度关联的资产之间。沪港交易所两地市场是完全独立的股票市场,交易机制不同,上市股票差异性很大,在两个市场间根本没有可能形成系统性的套利机制。
其次,对于A+H股票而言,对于两市交易时间、交易日和涨跌幅的不同,在沪港通机制下也不存在A+H股大规模套利机会。目前A股和H股不能相互转换,投资者通过沪股通买入的 A股并不能在香港市场转换为H股卖出,因比, A股和H股之间并不存在系统性的套利机制。同时,套利与市场操纵是不同的概念,在A+H股存在差价的条件下,两地资金合理的套利交易有利于价格发现,提高市场定价的合理性。
最后,即便存在市场的盲目、非理性套利,这种风险在额度控制下也是非常有限的。沪股通、港股通的总额度分别为3000亿元、2 5 00亿元,分别仅占内地、香港股票市场总市值的约1. 2%、1. 3%,每日额度分别为1 30亿元、1 05亿元,约占沪、港市场日成交量的5%到1 0%之间。在这些额度的限制之下,难以出现大额投机交易,不会对股市稳定造成明显的冲击。
打击相关跨境违法违规行为
上交所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沪港通的《联合公告》,沪港通的交易遵守交易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将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
两地证券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以确保双方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之目的,在沪港通下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应对各自或双方市场出现的违法行为。两地监管机构将改进目前的双边监管合作安排,在以下方面加强执法合作:完善违法违规线索发现的通报共享机制,有效调查合作以打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双方执法交流与培训,提高跨境执法合作水平。
此外,两地交易所也将在既有合作基础上,加强沪港通下的自律监管合作,就沪港通签署监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监管合作万面的权限、分工以及协作关系。
上交所强调,针对沪港两地市场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存在的差异,两地证监会和交易所所采取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应对措施,将能为本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对方市场带来最大程度的便利,同时将能够有效防范不当制度套利,打击相关跨境违法违规行为。(中新网证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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