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敏做客中新网财经频道视频访谈间。中新网 田博川 摄
中新网9月22日电 新《消法》实施已满半年,作为其中最大亮点,被给予厚望的“公益诉讼”是否真的成为“维权公器”?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敏做客中新网财经频道视频访谈时表示,消费者协会在公益诉讼方面做了大量准备,消费者诉讼中适合公益诉讼的案件消协也会依法支持。
刘敏表示,公益诉讼确确实实是消法这次修改当中最大的亮点,同时来讲也是切实凝聚着广大消费者的一个厚望,对于消协来讲,也确确实实深刻体会到责任的重大,消协在这方面来讲也是做了大量的准备,
刘敏具体解释道,首先,围绕公益诉讼的法律出台以后,消费者协会专门成立了一个研究组,对公益诉讼这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第二,消协很快就向相关的部门,包括司法机关提出建议,请司法机关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或者操作规程。第三,全国的消法组织已经对公益诉讼当中的很多细节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请专家对受理的范围,诉费的问题,诉讼的程序问题等等进行研究,已经做好相关准备。第四,消协也指导地方消法,在以公益诉讼为基础的情况下,综合运用消法的职责去履行自己的职能。
刘敏举例道,比如前一段黄河地区的饮水问题、上海的尼康相机问题,刘敏也在指导地方消法,以公益诉讼为基础,约谈、点评,代表消费者直接提出解决的方案。最后,消协还对一些具体案例,包括无论是前期的涉众的消费者事例,还有包括上海福喜这样的事件,我们都进行了研究,一旦时机成熟,我们就代表广大消费者来履行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为消费者如果遇到了涉及不特定消费群体案件的时候,符合公益诉讼特征案件的时候,可以向地方消法组织提出他的主张。”刘敏说道,如果说他目前来讲没有形成适合公益诉讼这种案件,或者适合公益诉讼这种时机,那么消费者个人提起诉讼,或者是十个消费者,二十个消费者提出的集体诉讼,中消协,或者各地消法组织,也会依法支持这种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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